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福县人民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4-G1-260043-YCJS)质疑答复函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福县人民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4-G1-260043-YCJS)质疑答复函

发布于 2025-01-07

招标详情

永福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3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84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75条

立即监控

质 疑 人: ****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 **市金凯路111号A栋2层

法定代表人: 梁上阳

委托代理人: 梁上阳 电话: 177****点击查看4000

质疑人:****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梁上阳
邮编:530000
地址:**市金凯路111号A栋2层

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点击查看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收悉,****点击查看公司提出的质疑,我公司高度重视,转达采购人并咨询相关专家,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1.1.2主体结构:环形加强筋结构,内腔强度和稳定性更高;多点进汽,多段加热,温度梯度便于内腔蒸汽对流,温度分布更均匀。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2:1.1.7夹套数量:环形加强筋结构,环形加强筋个数=6个。多点进汽,进汽口数量≥6个。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3:1.2.3结构:与主体啮合齿数=10个,门板加强筋板数量≥4个。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4:1.3.3阀:优质气动阀和电磁阀,气动阀保证使用年限内无故障运行。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5:1.3.6降噪系统:带有节水降噪装置。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6:1.3.7水回收装置:带有换热器冷凝水回收系统,节约能源。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7:1.4.3.1触摸屏记录:相关报警信息存储在触摸屏中,可随时查看;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8:1.4.4记录内容:报警信息:程序运行过程中相关关键报警信息可在打印纸上打印。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9:1.4.6.1操作人员:设备正常使用操作账户信息包括权限等级,用户名,密码等;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10:1.4.6.2监督人员:增加可修改简单的程序参数;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11:1.4.6.3技术人员:增加可修改与常用的系统设置内容;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12:1.4.6.4服务人员:增加更复杂和高级的系统设置和程序设置;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13:1.4.6.5制造商:增加可影响设备安全底层配置和需购买的功能的授权等。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14:1.5.1 程序种类≥22套(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屏幕照片予以佐证)。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15:1.5.3脉动次数:标准循环:3次负压脉动,1次跨压脉动,3次正压脉动。脉动次数设定范围:0~99次可设。(提供设备打印记录照片)。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16:1.5.5 灭菌时间:标准循环:121℃,20分钟;134℃,5 分钟。灭菌时间设定范围0~9999秒可设。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17:1.6.3外形尺寸:≤1500mm×2000m×1800m(受场地制约,外形尺寸必须符合该要求)。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18:1.6.4内室尺寸:=650mm×1150mm×1450mn。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项目已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均不成立,作出如下处理: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点击查看财政局投诉。


****点击查看
2025年1月7日

附件信息:

附件(1)
质疑答复(1)(1).pdf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