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耳声发射听力筛查仪)进口设备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耳声发射听力筛查仪)进口设备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发布于 2025-06-04

招标详情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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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87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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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点击查看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点击查看

三、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耳声发射听力筛查仪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耳声发射听力筛查仪
预算金额(元): 70000
数量: 1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品牌/厂家 产地
1 / /

七、 申请理由: 详见附件《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家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廖秋俐 主治医师 ****点击查看管理站(退休)
陈桂兰 主任技师 ****点击查看医院
何建亿 会计师 ****点击查看联社
覃萍 高级讲师 ****点击查看控制中心
陈卫国 律师 ****点击查看事务所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7日**时间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意见函。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772-****点击查看065

传真: /

地址: **市**区宾城路66号

2、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

监管部门电话: 0772-****点击查看580

传真: /

地址: **市**区石缘路裕达新世纪5号楼














附件信息:

附件(1)
进口设备论证意见(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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