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湖里公共管理集成平台案件办理服务项目标前市场调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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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12

招标详情

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联系人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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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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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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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字**公共管理集成平台案件办理服务项目标前市场调查通知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对****点击查看“数字**公共管理集成平台案件办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项目标前市场调查,为保证产品市场调查满足三个品牌或投标人,技术指标条款描述不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欢迎具备合格资质、有服务保障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调查。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参与采购需****点击查看调查所需递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项目报价(按附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填写并盖章)。

3)对本项目现有的服务要求及内容的意见与建议。

4)供应商的建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要求及内容、服务的人员应满足的条件、岗位工作内容及数量等。供应商若有其他建议方案,请在响应方案中一并提交。

5)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备注: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电子版文件一套(全套纸质文件扫描后制作成电子文件),技术参数及建设方案请另行提供WORD格式文档(可以复制粘贴其中文字),内容与扫描件一致,并与扫描件一并提交。

三、提交时间要求:2025年9月18日 17:00 前邮件发送至 ****点击查看@cnduc.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电话:137****点击查看8220

联系人:孔令垚、蔡舒婷

附件1: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1、****点击查看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化服务能力,采购人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公开遴选服务商,在采购人的指导和管理下,处理完成24小时平台案件办理服务工作事项。

2、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项目到期时,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采购单位可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延续采购,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2年。故本项目一年服务期限届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均无异议的,本项目服务期可再延续。

投标人须对此进行书面承诺:“若采购人需与其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投标人愿按本次项目的中标金额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项目基本内容:

****点击查看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化服务能力,采购人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公开遴选服务商,在采购人的指导和管理下,处理完成24小时平台案件办理服务工作事项。

2、服务要求及内容:

2.1、**的主要内容: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点击查看中心各项工作任务高标准落实,主要体现为:接听、解答、记录、回复及转办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确保平台事件按时受理、流转、跟踪、办结等以满足相关指标要求;围绕平台事件开展大数据分析,精准发现城市运行中的痛点、难点;同时对接上级平台明确需求,强化平台事件对接等;完成其他需要处理的相关事宜。

2.2、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服务,由采购人提供场所、办公设备等必要的条件。

2.3、服务期限:1年,自供应商将安排从事案件办理服务工作的全部服务人员派驻至采购人单位,并由采购人出具人员到位证明之日起算;供应商最迟应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提供服务的人员安排到采购人单位。

2.4、为确保服务人员队伍稳定,持续为采购人案件办理服务,提高服务质效,供应商扣除应缴纳的税费、项目管理费、政策性应缴费用等费用外,全部用于支付所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禁止挪作他用。应发工资、社医保、公积金、加班费、防暑降温费、奖金等各项支出,应事先上报采购人。

2.5、鉴于采购人需购买的服务内容专业性较强,工作强度大,为确保供应商安排的工作人员能够较好的处理好平台案件办理服务工作,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1)高中(含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

2)服务人员年龄须符合法定要求;

3)身体健康;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不存在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

2.6、供应商实际安排的服务人员应经采购人认可,并将供应商与工作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送采购人备案。

2.7、在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所安排的服务人员出现工伤或因工作而导致重大疾病的,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法》规定办理,相关费用社保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供应商承担。

2.8、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应按以下要求对供应商安排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1)建立人员花名册,并送采购人备案;

2)安排的服务人员应遵守采购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考勤、请销假、外出、事务管理流程、会议、学习、培训、礼仪、人员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3)采购人负责服务人员在采购人单位从事服务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并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人员的服务内容作出适当调整;

4)供应商负责服务人员其他事务管理。

2.9、人员考核:服务人员考核应充分尊重采购人意见,采购人根据服务人员具体从事的案件办理服务工作质量、效率进行评议,不定期出具考核意见,如被评为不合格或连续两次被评为基本合格的,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在一周内更换人员;被评为合格以上的服务人员,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2.10、供应商安排的服务人员因辞职、被辞退或其他原因导致超过7天无法为采购人提供平台案件办理服务的,供应商应于人员离岗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提供服务。

2.11、供应商服务人员离岗时,应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工作交接,因服务人员未做好工作交接造成的直接损失,应由当事人承担追偿责任,并计入每月考核中。

2.12、如采购人需要购买的平台案件办理服务工作内容有调整,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人员从事相应工作。

2.13、供应商服务人员对于在为采购人提供平台案件办理服务过程中了解、掌握的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的服务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如违反采购人的保密规定,采购人有权追究服务人员的法律责任,要求供应商予以更换。

2.14、采购人的权利义务:

1)享有对供应商提供服务全程的监督检查权。

2)督促供应商按约定使用合同费用。

3)为供应商服务人员从事案件办理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

4)协调好供应商服务人员与采购方服务人员的关系,确保**顺畅开展。

5)承担供应商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期间的日常办公耗材费用。

2.15、供应商的其他权利义务:

1)到采购人单位实地了解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

2)要求服务人员正确使用采购人提供的办公设备,如因服务人员使用不当导致损坏,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评议当月提供服务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4)及时与采购人沟通,解决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问题。

5)及时发放服务人员工资、福利。

2.16、具体岗位服务要求

投标人需根据相关岗位工作强度合理安排足够数量服务人员且服务岗不少于30个,完成以下岗位工作:

1)12345市长专线正常班组,每个岗位工作时间:5天7小时。

岗位工作内容:主要负责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的接收、转办、跟踪、催办、审核和反馈等事项办理辅助;辅助开展现场协调、现场督办;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并撰写月工作简报;

2)城市综合管理组,每个岗位工作时间:5天7小时。

岗位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协调完成市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含考评事件)、原12319平台派发的事件,组织值班组人员及时受理、派发、反馈市城市综合管理平台下发的事件,汇总分析疑难件和重点件进行现场核实和跟踪督办,协调城管局****点击查看中队加强事件受理、办理,协调各相关单位及时高质量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防垃圾倾倒组,每个岗位工作时间:5天7小时。

岗位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微信举报、视频监控发现等事件受理、派发、跟踪、督办、反馈、归档等工作。

4)技术保障组,每个岗位工作时间:5天7小时。

岗位工作内容:****点击查看中心基础数据集成与平台对接、技术更新提升及系统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5)7×24小时值班组,每个岗位工作时间:7天24小时。

岗位工作内容: 指挥中心平台整合了城市管理、市政园林、信访投诉、公共安全平台等多方面的功能,落实24小时值守。

主要工作包括区城管、市12345平台、市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市公共安全平台及第三方信息采集平台,以及网格、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防垃圾倾倒、考评督查等事件处理;

主要负责投诉电话的受理、派发、跟踪、催办、审核和反馈等工作,

辅助开展现场协调、现场督办,负责所有平台的事件的受理、派发、跟踪、催办、审核和反馈等工作;

协调完成第三方信息采集事件的受理、派发、跟踪、督办、反馈、归档等工作;

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微信举报、视频监控发现等事件受理、派发、跟踪、督办、反馈、归档等工作;

每月考评事件的现场核实、跟踪督办以及及时汇总第三方信息采集受理的疑难事件并提出协调、处置建议等工作。

3、投标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完全响应,不得拆分。

3.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要求。

3.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进行逐项响应,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情况介绍、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相关管理制度文件、专业技术力量配备等材料,****点击查看委员会对投标人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

3.4、投标人应提供报价一览表(汇总报价表)与分项明细报价表。

3.5、投标人从事类似服务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方案和人员配备方案必须满足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在工作内容和工作量不变的情况下,招标人不再支付因投标方案不完整而引起的费用。

3.8、本服务项目的成员如因违法、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更换人员,所更换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成交时所承诺的条件,且必须经过招标人的同意。

3.9、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的服务工作,不得将项目委托(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10、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及要求中所述的服务内容为最低要求标准,中标人应视具体情况随时增加服务次数。

3.11、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及要求中的各项服务内容未明确具体人员配备情况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具体情况安排相关人员。

3.12、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培训计划、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并承诺其方案将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做出书面承诺。

以上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报价要求

★4.1、本项目投标人须以人民币报价,且为总包价。投标总报价为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员工福利费用、社会保险费、临时任务等突击费、税收、****点击查看服务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

4.2、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4.3、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保持不变,不因市场或政策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4.4、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文件中,中标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2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点击查看门市**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条件 根据本项目招标需求及投标承诺等内容进行验收。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其工作时间由采购人按劳动法规定进行合理安排2、期次2,说明: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能遵守合同的规定,适应岗位安排,人员完成服务内容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6 合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并配齐人员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合同金额的50%;2、服务6个月后,根据考核情况支付合同金额的40%,中标人须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 3、服务12个月后,根据考核情况支付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须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 若因考核应扣减金额超出合同金额10%(尾款)的,中标人另行支付。
7 履约保证金 不缴纳缴纳方式:无

其他商务要求

8、合同签订

8.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联系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招标文件条款、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均为合同签订的基础。

8.2、中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如有)将被没收,且应承担因违约造成的采购人的损失,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

9、投标报价要求

9.1、本次招标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项目的所有内容及服务进行报价响应。拆分报价或不完整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9.2、本次招标为国内招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9.3、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2万元,包含人员费用(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福利、体检费)、管理费用(企业利润、可能发生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等为完成合同约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点击查看政府部门规定需缴纳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9.4、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9.5、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0、验收标准

10.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10.2、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提供服务。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要求,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向采购人汇报。

10.3、经采购人通知,中标人拒不整改或连续3次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损失。

10.4、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人的服务成果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10.5、验收过程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服务评价考核

11.1、采购人对中标人每半年度进行百分制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评价、服务费发放的依据。

11.2、采购人安排工作人员组成工作考核组,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等进行考核,并填写《数字**公共管理集成平台案件办理服务评分表》(详见下表)

数字**公共管理集成平台案件办理服务评分表
总分:100 考核半年度: 考核人签字: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 理由或备注
服务态度(10分) 对甲方的服务需求能够快速、积极响应,对可能影响乙方提供服务的情况,能够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评分。
业务培训(10分) 能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每半年组织培训不得少于1次,需覆盖到所有的服务人员,未达到上述要求,此项不得分;服务事项存在变动,未能及时联系协调事项所属业务部门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岗位覆盖(10分) 能够满足项目工作需求,提供案件办理及管理等服务,没有缺岗空岗问题。 在岗在位率(每半年度实际出勤天数/每半年度应出勤天数)应达到95%(含)以上,若90%≤在岗在位率<95%,扣5分,若85%≤在岗在位率<90%扣8分,若在岗在位率低于85%,此项不得分;因人员缺岗导致群众等候时间过长或是被投诉或被通报批评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人员稳定(30分) 对服务人员进行差异化管理,服务人员整体稳定。 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报备人员流动情况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管理岗位人员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确认后无故离岗,每出现一次扣10分;因乙方原因引起服务人员投诉,每次扣5分,若因人员不稳定对甲方的工作或形象造成影响的,则此项不得分。
服务质量(15分) 能较好地完成甲方安排的服务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高。 仪容仪表、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落实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被第三方评估机构作出负面评价的,每次扣10分;收到区、市级问题通报的,每次扣20分;收到省级以上通报或是被媒体进行负面报道的,每次扣25分。
管理能力(15分) 较好地完成甲方安排的案件办理服务和其他相关工作,对各种紧急突发状况,能够及时妥善处理。 拟写的材料被反复退回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对于甲方要求提供或提交的材料,逾期提供的每次扣5分;出现突发紧急状况未能妥善处理,每出现一次扣10分;对甲方安排的工作未能较好完成,每出现一次扣5分。
其他 (10分) 合同履行情况(其他未能在上述考核内容体现的条款) 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加分 若因平台案件办理服务或其他相关服务被上级通报表扬或是被办事群众、企业表扬的,可予以加分肯定。 被上级通报表扬的,根据国家、省、市不同级别,分别加分15分、10分、5分(同一事项适用多项加分指标的,择取得分最高的指标进行加分,不做重复激励);被办事群众、企业表扬的,每获得一次表扬加0.3分,每获得一次12345表扬加1分,每获得一面感谢锦旗加2分(此类加分上限为6分)
一票否决 若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违背诚信原则,则半年度考核不得分,该半年度尚未支付的服务费甲方无需支付。
合计

11.3、服务期间,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和要求修改调整评分表,中标人无条件服从。

11.4、半年度考评得分≥90分的,按合同约定的半年度服务费比例足额支付;80≤考评得分<90分的,扣减5%的半年度服务费;70≤考评得分<80分,扣减10%的半年度服务费;60≤考评得分<70分,扣减15%的半年度服务费;考评得分<60分的,扣减20%的半年度服务费。中标人考评得分在服务期内低于60分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1.5、年度考核:每一年度结束后,采购人会对中标人进行年度综合考核,主要考察服务人员流动情况以及中标人是否按照其承诺的比例支出人员费用。若中标人已按照其承诺履行的,则年度尾款全额支付;若中标人违反其承诺,则按照相关约定从年度尾款中标明扣减的服务费用,采购人责成中标人将扣减的费用用于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发放。

12、合同违约及退出机制

12.1、中标人违约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尚未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再向中标人支付:

(1)违反其服务承诺或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未按照采购人要求整改到位;

(2)半年度考评得分在服务期内低于60分的;

(3)中标人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若中标人因上述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中标人应予以赔偿。

12.2、退出机制

若出现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形,启动以下退出机制:

12.2.1、如果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与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者重新招标;已签订采购合同后,若有履约验收不合格、双方解除合同的情况,该合同包重新采购。

12.2.2、确定新供应商的同时,采购人与原中标人的服务合同终止,尚未支付的10%年度尾款不用支付。预先支付给原中标人的半年度服务费用根据实际服务时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计算公式:应支付给中标人的费用=预付半年度服务费用/当半年度应出勤天数*当半年度实际服务天数。

12.2.3、中标人应保证现有服务人员继续服务至新的供应商服务人员上岗前一日。

12.2.4、中标人要积极配合与新供应商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服务人员摸底调研、劳动关系的衔接、档案物品资料的交接。若中标人不配合或以任何方式阻碍和影响新供应商进行交接工作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尚未支付的服务费用且将中标人上述违约行为纳入履约记录,中标人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次的案件办理服务项目投标。

13、采购人的权利义务

13.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全程的监督检查并按照招标要求、中标人服务承诺等约定对中标人违约行为作出处理。

13.2、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中标人指派的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中标人及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应积极配合。

13.3、采购人有权参与、审定中标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与管理(含面试),以及中标人部分重要的管理决策。

13.4、采购人应协调好采购人工作人员与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的关系,促进**顺畅开展。

13.5、采购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中标人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13.6、采购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运行情况以及相关工作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对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并同意届时按照采购人调整或新增的服务标准、内容执行。

13.7、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项目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费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随时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服务质量评价或对项目各阶段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13.8、采购人有权因政策、资金或是其他变动因素,在服务期限内对服务规模(服务费)进行缩减。采购人应提前1个月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并同意届时按照采购人调整的服务规模执行。

14、中标人的权利义务

14.1、中标人应按照其承诺的以及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人员费用。

14.2、中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足够的服务人员,满足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要,确保项目的服务质量,并通过采购人的考核。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其承诺的比例支出人员费用,若采购人在半年度考核时,发现中标人未按照约定或承诺的比例投入人员费用,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是从尚未支付的服务费用中扣减相关差额,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另行支付。投标人应按所投方案配备对应的岗位人数,并按所报方案的岗位进行分项报价,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决定中标人实际投入岗位人数,对于分项报价中未使用的岗位,采购人有权扣减对应的岗位费用,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14.3、中标人应严格规范自身及其服务人员的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14.4、中标人应做好日常工作记录、事件处置情况记录、涉及凭证、监控录像照片(若有)等的收集整理及文档编制等工作,本合同终止后中标人将全部有关文件资料及相关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14.5、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约定以及服务承诺履行本项目服务内容。


附件2:报价格式:

项目名称:数字**公共管理集成平台案件办理服务项目

货币单位:人民币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服务说明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备注:以上表格内容可根据贵司提供的建设方案进行调整。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附件3:对本项目现有的服务要求及内容的意见与建议。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附件4:供应商的建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要求及内容、服务的人员应满足的条件、岗位工作内容及数量等。供应商若有其他建议方案,请在响应方案中一并提交。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附件5: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附件 关于数字**公共管理集成平台案件办理服务项目标前市场调查通知 .docx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