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工作需要,我院于2025年2月13日对心电采集仪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询价(院内谈判),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二、成交信息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向****点击查看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邮寄地址: **市**区**路70号****点击查看,邮编 547000 (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点击查看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