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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点击查看5135
专业领域:其他
一、项目名称:永磁体研制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采购内容:
3.1 项目内容:永磁体研制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采购清单:
设计并研制两个永磁体,永磁体设计参考附件的仿真磁场位型和基本(版本maxwell2016),在基于其基本结构的基础上可以深入优化,优化方向有降低重量,增加非均匀区磁场强度,降低均匀区径向磁场强度。永磁体为圆柱对称结构,轴向为z轴,径向为x轴。同时加工部分配套金属件。
永磁体研制基本方案可参考附件,该附件为MAXWELL2016版设计的永磁体,供应商以该结构为基础根据技术要求和自身设计经验做出调整。支持并鼓励推翻该结构方案,但是需要有充分依据说明新方案的优势,其中有不确定的因素可以与甲方联系。需要充分考虑三维和二维的差别,设计的永磁体最终位型需要经甲方审核确认。磁体加工前技术方案需要评审。
技术要求:
3.2.1永磁体具体要求如下:
1、均匀区泛指轴向磁场强度大于所需标准磁场强度的轴向范围,均匀区长度大于170mm,标准磁场强度为H0=0.60T(上限0.61T,下限0.595T),均匀区中存在一部分的非均匀磁场(位于z轴负轴),该区域磁场强度大于标准磁场,其磁场强度要求峰值为H1=0.72T(上限0.73T,下限0.71T)。
2、永磁体重量不超过150kg,轴向长度和径向外径不限,参考模型,宽内径处(包含内套筒)必须大于等于120mm,窄内径处(包含内套筒)必须大于等于100mm。在满足需求的基础上重量越低越好。
3、永磁体设计时需要酌情考虑加工及装配难度。
4、永磁体设计时z轴负轴零场区域(Bz=0)的套筒外侧建议和磁钢有0.5mm间距,该处理方法原因为该处有发热,套筒和磁钢有间距可以降低热传导,避免对临近磁钢损坏。
3.2.2永磁体配套金属件加工要求:
1、永磁体内筒材质必须为TC18(钛合金),内筒工差要求为±0.05mm,磁体内筒与永磁体之间严格定位,重新装配偏差不大于0.1mm;
2、永磁体加工过程中要对角向均匀性及磁场强度做分析,需要保存过程数据,形成技术报告;
3、需要加工适配永磁体的法兰,法兰具体设计方案与永磁体设计相关,样件参考附件;
4、永磁体能在温度45℃内正常运行;
5、磁体套筒方便拆卸;
6、所需加工原材料包括TA2、TC18、不锈钢(304)、石墨等,甲方提供初步加工图纸,最终按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加工;阴极、阴极引杆的三坐标计量结果如果超过0.05mm,则该器件按照报废处理;
7、零件加工完成后除油、超声波清洗,根据装配图进行试装配;
8、产生器件结构内水路打压试水压力:≥0.4Mpa,流量:≥25L/min(0.4Mpa时);
9、产生器件结构类零件内表面抛光处理Ra<0.2。
3.2.3永磁体研制其他要求:
1、需要给每套永磁体做铝皮包装箱方便运输;
2、45℃环境中24小时以后,冷却下来永磁体磁场位型变化小于0.5%;
3、在质保期内每年应不少于1次免费检测永磁体磁场变化;质保期为1年。
4、负责永磁体加工后运输至委托方指定位置;
5、出具永磁体的设计方案及研制报告;
6、有效工作区内环向均匀性小于0.5%;
7、有效工作区内磁场位型偏差小于1%;
8、一年内轴向磁场变化不超过0.5%;
9、质保期内,中标人对附属件维护保养和维修负责,若存在设计加工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重新设计加工附属件。
10、交付时,永磁体相关技术指标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或者附属件交付时存在显著缺陷且不能在1周之内整改完成,则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首付款并赔偿损失。
11、永磁体设计时需要酌情考虑加工及装配难度。
12、永磁体未来可能要车载运输,需要考虑振动性能,并做振动考核,满足砂石路运输振动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五、拟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
六、申请理由:
本项目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25年6月17日14时37分(**时间)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至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17时00分(**时间),只有****点击查看**公司一家购买谈判文件,潜在供应商不足,第一次采购失败。
本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25年6月24日18时03分(**时间)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至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7时00分(**时间),****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两家购买了谈判文件,2025年7月3日****点击查看**公司明确放弃本项目应答,潜在供应商不足,第二次采购失败。
综上,拟对此项目进行采购方式变更,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公示期限: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递交的异议函及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二)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四)联系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及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9.1.项目组
联系人:苗工
电话:029-****点击查看7834
9.2.监督投诉电话:029-****点击查看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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