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工作部署,根据“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儿科、精神医疗服务实际,经党委会研究,****点击查看保健院小儿外科、市三院儿童青少年精神科、市二院儿科为我市临床专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方式向我委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查证核实。
地址:**市**路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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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