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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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08

招标详情

河南省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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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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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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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生产车间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变更内容

2.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八、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①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乙方提交的书面付款申请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款的97%,乙方申请支付至97%结算款时,应提供含3%质保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如未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提供发票的,甲方延迟支付款项直至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剩余3%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自双方最终结算完成之日起算满1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八、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一笔合同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0%;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的生产加工任务,在发货前由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二笔合同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0%;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三笔合同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5%;剩余合同金额5%款项留作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双方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②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合同款达到总合同金额的80%后,三日内应向甲方提供含质保金在内的全额发票(含增值税);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每一笔合同款后,三日内均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收据。

2.2其他内容不变。

三、发布变更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85****点击查看0659

地址:**省**市**县丁河镇丁河村312国道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5****点击查看8188/138****点击查看1104

地址:**市**区绿地**会8座5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