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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省**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第五期)(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2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
第五标段:地震搜索机器人、高压起重气垫、正压空气呼吸器、激光测距仪、重型支撑套装。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4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点击查看 -5 | 详见采购文件 | ****点击查看 | **省**市越**灵芝街道曲屯路151****点击查看基地(综合楼)S203室 | ****点击查看185.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详见中标清单 | 详见中标清单 | 详见中标清单 | 详见中标 清单 | 详见中标清单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勇、贾虹、韦保旭、刘志都、曾显厚(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计算文件规定计算。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地址:**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点击查看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点击查看-0000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范蠡东路1666****点击查看中心中区2号楼3楼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377-****点击查看9616
监督单位:中共****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委员会
地 址:**市范蠡东路1666****点击查看中心中区2号楼3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377-****点击查看8779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文化路9号10层1006号
联系人:殷文乾
电 话:183****点击查看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