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中医院处置报废国有资产竞价项目结果公示

宁国市中医院处置报废国有资产竞价项目结果公示

发布于 2025-09-18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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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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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18 14:11:19

采购人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大道59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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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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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2025年9月18日10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点击查看

报价:2230.00元

符合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报价:1790.00元

符合资格能力条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卫诚****点击查看公司

报价:1200.00元

符合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3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提出异议。联系人:巴先生,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6680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052。公示期无异议,则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不得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日期: 2025-9-18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