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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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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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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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邀请书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点击查看眼耳鼻喉科医用手术器械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保证金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点击查看眼耳鼻喉科医用手术器械采购

48000.00

2000

1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

2.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

3.报价供应商如果不是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1)所提供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2)所提供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报价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本项目将在“****点击查看”官网或公示栏上公告本项目询价采购邀请书,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签到购买询价通知书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报价供应商是否知晓,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2025年4月 10日至2025年4月12日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采购文件公告之日至2025年4月12日。

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的请携带单位资质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市**区百城街南五路24号报名获取。

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元,缴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点击查看会议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4月15日**时间9:00至9:30。

(六)评审开始时间:2025年4月15日**时间9:30。

五、保证金

1.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开标时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需用信封密封完整并标记上供应商名称。

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企业在开标结束时当场无息退还,中标企业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汇至****点击查看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间交货并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七、报价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询价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电话联系及沟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公司拒绝接收其报价文件。

①超过报名及报价文件、相关原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

②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的。

③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工本费的。
④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5.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开标前提交核验,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八、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点击查看”官网或公示栏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龚老师

电 话:132****点击查看2111

地 址:****点击查看**大道西20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152****点击查看5332

地 址:**市开****点击查看社区南五路24号

日期:202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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