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组织开展的****点击查看AED 除颤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本项目共有 4 家单位参与投标,****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发现:其中一家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准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另一家投标单位材料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
鉴于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已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点击查看AED 除颤仪采购项目作出废标处理。后续本项目如有重新招标安排,我单位将另行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密切关注相关公告信息。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校联系。
特此通知。
AED 除****点击查看小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