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城关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五河县城关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6-09-07
中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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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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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6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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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609号

中标(成交)金额:29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点击查看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市金卫信、**市金卫信、**市金卫信、****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环盟科技、**市金卫信

规格型号:金卫信数字化门诊全流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疫苗处方智能管理系统、掌上智慧门诊移动终端软件、AOC-H55K6-2、AOC-32F3-N1、HM-IST-Y220、JSP-156

数量:1套、1套、1套、1套、4套、1套、2套

单价:128000.00元、30000.00元、49000.00元、4500.00元、2500.00元、35000.00元、18800.00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质疑必须是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点击查看@qq.com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县**镇中兴路 37号

联系方式: 高院长 138****点击查看49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省**市**区逍遥津街道淮河路266****点击查看广场1911B室

联系方式: 闫工 131****点击查看2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工

联系电话: 131****点击查看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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