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庙前镇中心卫生院透析液过滤器、血液灌流器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青阳县庙前镇中心卫生院透析液过滤器、血液灌流器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4-10-29
安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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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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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透析液过滤器、血液灌流器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透析液过滤器、血液灌流器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安****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华**一期精品交易6区B-3F2-11室、B-3C5-6室

成交金额(统一下浮率):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点击查看透析液过滤器、血液灌流器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透析液过滤器、血液灌流器等医用耗材采购在服务期限内按采购人需求分批配送,并完成与此相关的配套服务。

服务时间:供货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1 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如中标人履约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总年限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树辉、万胜春、汪治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约定标准收取,金额:652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0566-****点击查看575

地 址: **省**县庙前镇华西路1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点击查看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电子邮箱:dept1@ahhyzb.****点击查看.cn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7719或****点击查看7729或****点击查看7739转分机号6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7719或****点击查看7729或****点击查看7739转分机号661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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