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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省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地区)仪器、器材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 ****点击查看
3.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磋商须知 综合评分法细则 第2.2、比较与评价 附件2评审因素和标准更正为:
1、分值:
序号 | 项 目 | 分值 |
1 | 报价部分 | 30分 |
2 | 技术部分 | 35分 |
3 | 商务部分 | 35分 |
∑(1+2+3)=100 | 100分 |
2、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审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 (30分) | 30分 | 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2.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2 | 技术 部分 (35分) | 技术参数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满分10分,一般性技术参数不满足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一般性技术参数负偏离或不满足10项,投标无效。标注“★”的技术参数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投标无效。(要求提供单独的《技术参数偏离说明表》,在偏离表里详细列出偏离部分内容,并提供详细的佐证材料) |
项目实施方案(20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计划安排、器材安装调试、质量保证措施、人员培训等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的计20分;在此基础上缺漏项的每处扣5分;实施方案粗略、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缺乏操作性的每处扣2.5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
设备质量和性能(5分) | 产品质量符合 GB/T 44700-2024《国民体质测试器材通用要求》的规定,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证明资料。提供得2.5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 ||
测试的信度、效度需符合 T/CSSS 023—2025《国民体质测试器材校验要求》的规定,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证明资料。提供得2.5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 |||
3 | 商务 部分 (35分) | 售后服务方案(20分) | 保修期服务:整体保修期≥1年,每**0.5年保修期计2.5分,本项最多计10分。提供保修承诺函,未提供不计分。 |
技术支持能力:提供7*24小时远程支持;一般故障响应≤24小时;紧急故障响应≤12小时。提供承诺函及工程师服务资质证明计5分,未提供或不完整不计分。 | |||
备件供应保障:常备易损件库存;紧急情况下提供备用机;备件价格透明(附价目表)。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完整计5分,未提供或不完整不计分。 | |||
同类项目业绩(15分) | 投标人具备同类项目经验,提供2022年5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同类项目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提供1个项目业绩得5分,最高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二节 技术要求更正为:
序号 | 名称 | 核心参数 |
1 | 身高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900mm-2100mm 2、分度值1mm 3、允许误差±2mm |
2 | 体重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5kg-150kg 2、分度值0.1kg 3、允许误差≤50kg:±0.1kg;>50kg:±0.2kg |
3 | 电子围度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80mm-1500mm 2、分度值1mm 3、允许误差±1mm |
4 | 心率(安静脉搏)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0次/min-300次/min 2、分度值±1次 3、允许误差±1次/min |
5 | 肺活(肺容)量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100mL-9999mL 2、分度值1mL 3、允许误差±2.5% |
6 | 握力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50N-999N 2、分度值1N 3、允许误差±3N |
7 | 背力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100N-3000N 2、分度值1N 3、允许误差±10N |
8 | 纵跳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0mm-1500mm 2、分度值1mm 3、允许误差±5% |
9 | 俯卧撑跪卧撑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0次-999次,分度值1次,允许误差±1次 2、间隔计时:10s,允许误差±0.1s; 3、跪卧撑垫子厚度:25mm,±3mm |
10 | 一分钟仰卧起坐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0次-99次,分度值1次,允许误差±1次 2、计时60s,允许误差±0.1s; |
11 | 坐位体前屈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200mm-400mm 2、分度值1mm 3、允许误差±2mm |
12 | 闭眼单脚站立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0s-999s 2、分度值0.1s 3、允许误差±0.1s |
13 | 反应时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0s-20s,分度值0.01s,允许误差±0.01s 2、6个按键均在同一水平面,以启动键为圆心,5个信号键等弧排列,****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点距离为300mm,****点击查看中心点距离为130mm-137mm范围内,分度值1mm,允许误差±2mm |
14 | 原地高抬腿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0次-500次,分度值1次,允许误差±1次 2、计时120s,允许误差±0.1s |
15 | 坐站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0次-99次,分度值1次,允许误差±1次 2、计时30s,允许误差±0.1次 3、座椅的椅面高度为430mm,允许误差±5mm |
16 | 电子身高坐高测试仪 | 1、身高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600mm-1600mm,分度值1mm,允许误差±2mm 2、坐高量程:400mm-1200mm,分度值1mm,允许误差±1mm 3、座板高度:335mm,分度值1mm,允许误差±5mm 4、座板宽度:330mm,分度值1mm,允许误差±5mm 5、座板深度:210mm,分度值1mm,允许误差±5mm |
17 | 电子体重测试仪幼儿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5kg-150kg 2、分度值0.1kg 3、允许误差≤50kg:±0.1kg;>50kg:±0.2kg |
18 | 电子握力测试仪幼儿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10N-300N 2、分度值1N 3、允许误差±3N |
19 | 电子立定跳远测试仪幼儿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0mm-1700mm 2、分度值10mm 3、允许误差±10mm |
20 | 电子体前屈测试仪幼儿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100mm-300mm 2、分度值1mm 3、允许误差±2mm |
21 | 电子双脚连续跳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0s-999.9s; 2、分度值:0.1s; 3、误差:±1.5%或±0.1s。 |
22 | 电子15米绕障碍跑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0s-999.9s,分度值0.1s,允许误差±1.5% 2、障碍物为锥桶形状,塑料或橡胶材质,底座尺寸为长300mm×宽300mm的方形或直径为300mm的圆形,锥桶高度为550mm,允许误差±5mm |
23 | 电子平衡木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计时:0s-100s,分度值0.1s,允许误差±0.1s 2、平衡木:长3000mm,宽100mm,高300mm;平衡木的两端为起点和终点,两端外各加长200mm,宽200mm,高300mm的平台,允许误差±5mm |
24 | 体脂率测试仪 | 1、有效量程或仪器规格要求:体重:5kg-150kg,分度值0.1kg,允许误差≤50kg:±0.1kg,>50kg:±0.2kg 2、阻抗测量:四肢150Ω-600Ω,躯干10Ω-75Ω,分度值0.1Ω,允许误差四肢±3%,躯干±1Ω 3、测量频率至少2频率(低频≤50kHz,高频≥250kHz),分度值1kHz,允许误差±3% 4、体脂率3%-50%,分度值0.1%,允许误差±4% |
25 | 功率车心肺耐力测试仪 | 符合ISO20957-5:2016中A级要求 |
26 | 电子血压测试仪 | 符合YY9706.230的要求 |
27 | ****点击查看工作站 | 数据管理系统需使用国产系统,满足国家信息安全要求,数据报送需符合T/CSSS020—2024《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接口要求》的规定。 |
(一)测试方法需符合《国民体质测定标准(2023年修订)》的规定。
(二)数据报送需符合《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接口要求》的规定。
(三)数据管理系统需使用国产系统,满足国家信息安全要求。
3.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05月21日09时30分(**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联 系 人:曾哲明
电 话:130****点击查看9798
地 址:**市**区**北路13号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 系 人:雷莎
电 话:0735-****点击查看598
地 址:**市文锦路鑫沙苑A2栋205-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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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