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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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信息,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点击查看2025年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市职工医保医疗救助再保险服务项目 | (一)保险期限:2026年1月1日0时—2028年12月31日24时,合同在当年度所有服务标准均达标的情况下,下年度续签合同。合同签定后保费按季度支付,保险方从年初赔付相关费用,按季度赔付。 (二)保险范围:**市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符合“三个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后由职工医疗救助保险支付,保险方按照《**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亳政办秘〔2012〕21号)、《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亳医改〔2022〕2号)、《关于调整全市职工和居民有关医保政策的通知》(亳医改〔2024〕5号)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的标准进行赔付。如政策调整时,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三)盈利与风险:投保方对保险方采取“收支平衡、保本微利、风险共担”的原则。 (四)服务要求: 1.承办职工医疗救助保险业务。中标人派驻市、****点击查看中心服务人员,协助医保机构经办工作人员,做好医保经办服务工作,主要涉及医保参保缴费、职工参保人零星手工病例报销一站式结算(含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异地就医备案、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报销等医保经办业务。 2.承担费用审核业务。成立针对本项目的专家库,能够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协助医保经办机构加强费用管控和监督管理。 3.开展异地就医稽核业务。中标人制定**异地协查工作方案,能够在**范围内快速开展医疗案件异地调查协查 | 5040 | 2025年10月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财政部 工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点“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本次公开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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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