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购置医疗设备履约验收公告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购置医疗设备履约验收公告

发布于 2024-10-28
深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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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36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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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一、合同编号: ****点击查看-001-01

二、合同名称: ****点击查看购置医疗设备合同

三、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购置医疗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区黄**大街20号

联系方式: 024****点击查看3666

供应商(乙方): ****点击查看

地 址: 正义路13号(8门)

联系方式: 138****点击查看90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我司已按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项目,提供叁年免费质保服务,免除包括更换配件、人工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及系统软件升级等一切费用。质保期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算。

履约要求: 1、我司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响应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如果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在不影响甲**常工作的情况下,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货物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3、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4、甲方应在货物运到并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按照招投标文件的约定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及其他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立即整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5、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 6、由我司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费用,直接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履约期限: 3年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牛彤彤、祖继喆、袁月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