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海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甲烷排放专项试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诸暨市海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甲烷排放专项试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9-12

招标详情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联系人联系人7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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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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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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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编号:****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点击查看公司甲烷排放专项试点监测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开展**市****点击查看公司甲烷排放走航监测,并编制分析报告;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上级另有要求的,按照上级要求执行,预算金额:壹拾伍万元(¥150000.00)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近三年内未应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接受过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处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9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点击查看.cn/)非政府采购板块中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内未应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接受过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处罚承诺函。

(要求提供原件的均装订在技术文件正本内)。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5年10月9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其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开标室;邮件接收人:徐招红,联系电话:178****点击查看6756。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9日14:00时

开标地点:**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开标室。

十一、其他说明:

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5611(工作电话)
采购单位地址:****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招红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9431(工作电话)
代理机构单位办公地址: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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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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