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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糖尿病周围神经检测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15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糖尿病周围神经检测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万元
最高限价:23万元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糖尿病周围神经检测仪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供货期限:中标(成交)接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供货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出合理的最短日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响应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响应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参与磋商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响应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响应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2信誉要求
截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点击查看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点击查看管理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17:30。
地点:****点击查看
方式:现场(****点击查看:**市**区金御华府13栋301)或电子邮件获取(如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须与获取资料及采购文件领取联系人确定(联系人:王工,电话:177****点击查看8578,QQ邮箱:****点击查看@qq.com),未事先得到同意而自行发邮箱的不子认可,视同磋商文件获取不成功,其响应文件无效)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5点3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市**区金御华府13栋301)
时间:2025年10月11日15点3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市**区金御华府13栋301)(一正二副,电子版保存于U盘内,整体封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宁山路2号(****点击查看新院区)
联系方式:武老师 0561-****点击查看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金御华府13栋301
联系方式:王任梦 177****点击查看8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