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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新院区眼视光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8日
5、开、评标日期:2024年10月29日
6、开、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第十评标室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采购眼视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位置并安装完毕
3.质量要求:合格
4.质保期:1年
5.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限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点击查看-1 | 详见附件 | ****点击查看 | **市羊山新区北环路国际茶城3号楼68号 | ****点击查看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马勇(组长)、宋士强(业主评委)、周小建、**青、**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18056.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单位:****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6-****点击查看791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大道西段
联 系 人:胡孔武
电 话:139****点击查看7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街道胜利南路宏业小区4号楼1单元5楼左
联 系 人:曹美玲
电 话:151****点击查看494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美玲
电 话:151****点击查看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