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规范全省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2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产出 | 价格构成 | 三级 | 二级 | 一级 | 计价单位 | 加收项 | 扩展项 | 计价说明 |
1 | 临床量表评估(自评) | 基于患者自主完成的临床量表,对患者生理或心理的功能状态形成评估结论 | 所定价格涵盖完成甲类自评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22 | 18 | 14 | 次●日 | 1.乙类评估加收15% 2.丙类评估加收35% 3.丁类评估加收100% | 01应用人工智能辅助的自评 | 不同学科且不重复的临床量表评估可分别计价 |
2 | 临床量表评估(他评) | 基于专业评估人员协助患者完成的临床量表,对患者生理或心理的功能状态形成评估结论 | 所定价格涵盖完成甲类他评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33 | 26 | 21 | 次●日 | 1.乙类评估加收30% 2.丙类评估加收60% 3.丁类评估加收150% | 01应用人工智能辅助的他评 02儿童评估 | 不同学科且不重复的临床量表评估可分别计价 |
使用说明: 1.本表所称“临床量表评估”,涵盖西医和中医的各个临床专业,评估目的是为临床诊断、辅助诊断或治疗效果评价提供支持,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个体的压力、生活、应激事件;情感反应、行为模式;各项大脑及神经功能、认知功能;生活功能、社会功能、家庭功能、环境适应能力、生命质量、生理机能、营养状态、智力发育及临床诊疗等。以临床试验、流行病学调查、长期随访、科学研究为目的的评估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本表所称的****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技术规范等准许使用的临床量表。按照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原则,以“得出评估结论”作为一个完整计价单元,医疗机构为得出准确结论需要应用1份或若干份量表的,按照评估条目的总数计费。医疗保障部门不再根据特定量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3.本表所称“甲类评估”,是指评估条目总数∈(0,20)的临床量表评估;“乙类评估”,是指评估条目总数∈(20,40)的临床量表评估;“丙类评估”,是指评估条目总数∈(40,100)的临床量表评估;“丁类评估”,是指评估条目总数∈(100,∞)的临床量表评估。 4.本表所称“评估条目”是指临床评估量表中规范列出、需要作答的具体问题。评估条目属于选项式的,按1条评估条目计算,评估条目属于论述、记忆、描述等非选项式的,按评估条目2条计算。 5.本表所称“基本物质消耗”,包括但不限于临床量表的工本费,以及临床量表、评估设备以及评估软件的版权、开发、购买等的成本。 6.本表所称“加收项”,指按评估条目数量分档计价。医疗机构按照实际评估条目总数所对应档次的价格标准收费,不得逐档累计、重复收费。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评估条目数量因素外,不设置其他加收项。 7.本表所称“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应通过扩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水平适用范围计价、免于申请新增项目的一类子项。 8.本表所称“儿童评估”,指以6周岁及以下儿童为对象进行的临床量表评估。此类情形下,实际是否有专业评估人员协助,均按“他评”及对应的分档标准计价。周岁的计算方法以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准。 9.本表所列“临床量表评估”项目为新设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三级分类,列入“综合服务类”“一般医疗服务”二级分类下。 |
附件2 | ||||||||||
整合规范全省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18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产出 | 价格构成 | 加收项 | 扩展项 | 计价 | 计价 | 最高限价(元) | ||
三级 | 二级 | 一级 | ||||||||
1 | 悬空灸 | 由医务人员将施灸制品与皮肤保持一定距离,通过温和的药力和热力进行治疗,促进疏通经络,调和阴阳,扶正祛邪,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 所定价格涵盖施灸制品制备,点燃,穴位确定,固定或调节距离,熏烤,控制温度,处理用物等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儿童加收20% | 01雷火灸(太乙神 | 次 | 33 | 26 | 21 | |
2 | 直接灸 | 由医务人员将施灸制品直接作用于皮肤,通过温和的药力和热力进行治疗,促进疏通经络,调和阴阳,扶正祛邪,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 所定价格涵盖施灸制品制备,点燃,穴位确定,皮肤消毒,点触、拍打、熨法等方式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23 | 18 | 15 | ||
3 | 隔物灸 | 由医务人员将施灸制品通过间隔各类物品实施灸法,通过温和的药力和热力进行治疗,促进疏通经络,调和阴阳,扶正祛邪,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 所定价格涵盖间隔物和施灸制品的制备,摆放,点燃,施灸等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35 | 28 | 22 | ||
4 | 铺灸 | 由医务人员将施灸制品对胸腹部、腰背部等平铺灸饼实施灸法,通过温和的药力和热力进行治疗,促进疏通经络,调和阴阳,扶正祛邪,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 所定价格涵盖灸饼和施灸制品制备,撒药粉,平铺,放置,点燃,施灸等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时间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100 | 80 | 64 | ||
5 | 中医拔罐 | 由医务人员以罐为工具,利用各类方式方法使之吸附于体表的固定部位进行治疗,促进通经活络,行气活血,祛风散寒。 | 所定价格可以涵盖清洁,罐具吸附,观察,撤罐,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药物罐加收20% | 01火罐 | 次 | 33 | 26 | 21 | |
6 | 中医走罐 | 由医务人员以罐为工具,利用各类方式方法使之吸附于体表的固定部位游走滑动进行治疗,促进通经活络。 | 所定价格可以涵盖清洁,涂抹润滑剂,罐具吸附并反复滑动,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平衡罐 | 次 | 40 | 32 | 26 | ||
7 | 中医闪罐 | 由医务人员以罐为工具,利用各类方式方法使之吸附于体表的固定部位,通过反复拔、起,使皮肤反复的紧、松进行治疗,促进通经活络。 | 所定价格可以涵盖清洁,罐具吸附并反复拔、起,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次 | 35 | 28 | 22 | |||
8 | 头面部疾病推拿 | 由医务人员遵循经络、穴位,通过各类手法和力道治疗头面部疾病,起到疏通经络、理筋整复的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应用各类推拿手法或辅助器械,完成操作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50 | 40 | 32 | ||
9 | 颈部疾病推拿 | 由医务人员遵循经络、穴位,通过各类手法和力道治疗颈部疾病,起到疏通经络、理筋整复的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应用各类推拿手法或辅助器械,完成操作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60 | 48 | 38 | ||
10 | 脊柱部位疾病推拿 | 由医务人员遵循经络、穴位,通过各类手法和力道治疗脊柱部位疾病,起到疏通经络、理筋整复的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应用各类推拿手法或辅助器械,完成操作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寰枢关节推拿加收30% | 次 | 78 | 62 | 50 | ||
11 | 肩部疾病推拿 | 由医务人员遵循经络、穴位,通过各类手法和力道治疗肩周炎部疾病,起到疏通经络、理筋整复的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应用各类推拿手法或辅助器械,完成操作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儿童加收20% | 单侧 | 38 | 30 | 24 | ||
12 | 背部疾病推拿 | 由医务人员遵循经络、穴位,通过各类手法和力道治疗背部疾病,起到疏通经络、理筋整复的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应用各类推拿手法或辅助器械,完成操作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58 | 46 | 37 | ||
13 | 腰部疾病推拿 | 由医务人员遵循经络、穴位,通过各类手法和力道治疗腰部疾病,起到疏通经络、理筋整复的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应用各类推拿手法或辅助器械,完成操作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58 | 46 | 37 | ||
14 | 髋骶部疾病推拿 | 由医务人员遵循经络、穴位,通过各类手法和力道治疗髋骶部疾病,以起到疏通经络、理筋整复的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应用各类推拿手法或特殊推拿技术或辅助器械,审证求因、确定病位、动静结合、精准施治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53 | 42 | 34 | ||
15 | 四肢部位疾病推拿 | 由医务人员遵循经络、穴位,通过各类手法和力道治疗四肢部位疾病,起到疏通经络、理筋整复的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应用各类推拿手法或辅助器械,完成操作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儿童加收20% | 单肢 | 36 | 29 | 23 | ||
16 | 脏腑疾病推拿 | 由医务人员遵循经络、穴位,通过各类手法和力道治疗脏腑疾病,起到疏通经络、理筋整复的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应用各类推拿手法或辅助器械,完成操作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60 | 48 | 38 | ||
17 | 乳房疾病推拿 | 由医务人员遵循经络、穴位,通过各类手法和力道治疗产后乳房疾病,以起到疏通经络、理筋整复的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应用各类推拿手法或特殊推拿技术或辅助器械,审证求因、确定病位、动静结合、精准施治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单侧 | 35 | 28 | 22 | |||
18 | 中枢神经系统 | 由医务人员遵循经络、穴位,通过各类手法和力道治疗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以起到疏通经络、理筋整复的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应用各类推拿手法或辅助器械,完成操作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75 | 60 | 48 | ||
使用说明: 1.本表所列“灸法”、“拔罐”、“推拿”项目,指中医行业主管部门允许开展,以治疗患者相应症状为目的的中医临床治疗服务。 2.本表“隔物灸”所称的“间隔物”包括但不限于新鲜老姜、大蒜、附子饼、盐、其他中药等,同一次治疗用几种间隔物不叠加收费。 3.本表“施灸制品”包括但不限于艾条、艾炷、艾箱、艾绒、热敏灸条、雷火针灸条、太乙神针灸条、药灸条等。 4.本表所列“推拿”项目,指以治疗各部位疾病为目的的情况。如医务人员在对头部疾病实施推拿治疗时,涉及对人体肩、颈、足等多个部位推拿,仅可按一次计费。 5.本表所称“价格构成”,指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的边界,不应作为临床技术标准理解,不是实际操作方式、路径、步骤、程序的强制性要求。 6.本表所称基本物耗是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当使用的、市场价格和使用数量相对稳定的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杀用品、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防烫伤所需用品、垃圾处理用品、棉球、棉签、纱布(垫)、治疗巾(单)、标签、操作器具、罐具、包裹单(袋)等。基本物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 7.本表所称“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的情况,具体的加/减收标准(加/减收率或加/减收金额)由各地依权限制定;实际应用中,同时涉及多个加收项的,以项目单价为基础计算各项的加/减收水平后,求和得出加/减收金额。 8.本表所称“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的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9.本表所称的“儿童”,指6周岁及以下。周岁的计算方法以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准。 10.计价单位“次”的标准时长,主要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诊疗规范等确定,对计价单位“次”的标准时长,拟定“每**1个标准时长加收比例为50%”。 |
附件3 | |||||||||||
整合规范全省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18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产出 | 价格构成 | 加收项 | 扩展项 | 计价 | 计价说明 | 最高限价 | |||
三级 | 二级 | 一级 | |||||||||
1 | 中药贴敷 | 由医务人员使用贴敷制品敷贴于体表特定部位或穴位,通过药物或物理作用,以发挥促进气血调和、阴阳平衡等各类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确定穴位,局部清洁,贴敷材料准备(含掺药、封包、冷热处理等),应用药物贴敷,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中药硬膏贴敷加收10% | 01中药热奄包 | 次 | 39 | 31 | 25 | ||
2 | 中药吹粉 | 由医务人员将中药研粉吹至病变部位,以发挥促进消肿止痛等各类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局部清洁,调配药粉,吹粉,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17 | 14 | 11 | |||
3 | 中药烫熨 | 由医务人员将调配药物加热后置于患者体表特定部位或穴位,进行移动敷熨,以发挥促进散寒止痛、消肿祛瘀等各类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局部清洁,药物调配,移动敷熨,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中药烫熨(特大)加收30% | 次 | 40 | 32 | 26 | |||
4 | 中药泡洗 | 由医务人员协助或指导患者,行全身或局部体位浸泡或淋洗,完成中药泡洗,以发挥促进消肿、止痛、生肌等各类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局部清洁,药物调配,协助或指导,监测生命体征,观察药液温度等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每日限收费2次 | 46 | 37 | 29 | ||
5 | 中药灌洗 | 由医务人员将配制好的中药灌注并留置于人体腔道或窦道中,以发挥促进疏通散瘀、去腐生肌等各类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局部清洁消毒,药物调配,材料准备,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29 | 23 | 19 | |||
6 | 中药溻渍 | 由医务人员将调配药物通过敷料的形式调温后湿敷于患处,以发挥治疗和促进药物吸收等各类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局部清洁,药物调配、蒸煮准备、溻渍治疗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中药漏渍(特大)加收50% | 次 | 20 | 16 | 13 | |||
7 | 中药涂擦 | 由医务人员将调配药物,制成水剂或膏剂或油剂等剂型的外用药物,直接涂擦于患者体表特定部位或穴位,以发挥促进活血化瘀、消炎止痛等各类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局部清洁,药物调配,各类手法涂擦,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中药涂擦(特大)加收50% | 次 | 30 | 24 | 19 | |||
8 | 中医熏洗 | 由医务人员选用制备好的药卷、药香或其他材料,点燃后直接用烟熏烤或蒸汽的形式,作用在患者身体某特定部位,以发挥疏通经络、促进药物吸收等各类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局部清洁,药物调配,熏(蒸)药,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每日限收费2次 | 40 | 32 | 26 | ||
9 | 中药腐蚀 | 由医务人员选用具有一定腐蚀作用的药物,敷涂患处,以蚀去恶肉、赘生物、肿物等,实现局部病变祛除,促使新肉生长。 | 所定价格涵盖局部消毒,药物调配,腐蚀,包扎,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腐蚀位点/次 | 23 | 18 | 15 | |||
10 | 中药化腐清疮 | 由医务人员将化腐药物敷施于疮面,达到去腐生肌,促进疮面愈合的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药物调配,局部消毒,皮肤表层创面清理、敷药、包扎,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深层化腐清疮加收20% | 疮面/次 | 40 | 32 | 26 | |||
11 | 中医锐性清疮 | 由医务人员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刀、剪、刮勺、钳等器械清除创面,发挥去腐生肌、促进疮面愈合的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药物调配,局部消毒,皮肤表层创面清理、使用器械清疮、敷药、包扎,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疮面/次 | 50 | 40 | 32 | |||
12 | 中医窦道 | 完成窦道(切开)搔爬,促进窦道闭合。 | 所定价格涵盖局部消毒,探查浅表窦道,必要时切开,搔爬,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深层搔爬加收20% | 每窦道/次 | 100 | 80 | 64 | |||
13 | 中医挑治 | 由医务人员使用针具,在特定部位或穴位上刺入、挑拨,以发挥调理气血、疏通经络、解除瘀滞等各类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确定部位,局部消毒,挑治,处理创口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挑治部位/次 | 23 | 18 | 15 | |||
14 | 中医割治 | 由医务人员选择部位或穴位,使用操作器具完成切割,以发挥促进经络疏通、毒邪外泄、缓解病痛等各类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确定部位,局部消毒,切割、包扎创口、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23 | 18 | 15 | |||
15 | 中医穴位放血治疗 | 由医务人员辨证使用器具刺(划)破特定穴位或部位,放出适量血液,以发挥促进活血祛瘀、排毒止痛等各类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使用各种工具,局部消毒,确定部位,放血,处理创口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甲床放血加收20% | 次 | 39 | 31 | 25 | |||
16 | 中医药线引流 | 由医务人员使用不同材料加药品制作成线状物,插入引流口中,达到祛腐引流,促进疮口愈合的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引流物制作、药物调配,局部消毒,疮口清理、放置引流物、必要时切开,局部包扎、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每引流口/次 | 52 | 42 | 33 | |||
17 | 中医刮痧 | 由医务人员通过刮痧器具和相应的手法,在体表进行反复刮动、摩擦,从发挥促进活血透痧等各类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局部消毒,确定部位、刮拭、清洁,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39 | 31 | 25 | |||
18 | 砭石疗法 | 由医务人员使用砭石等同类功能的器具,通过各类手法作用在人体各部位,以发挥促进疏通经络、活血理气等各类作用。 | 所定价格涵盖局部消毒,确定部位、运用点、压、揉、推、刮、擦等各类手法、清洁,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次 | 39 | 31 | 25 | |||
使用说明: 1.本指表所称“价格构成”,指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的边界,不应作为临床技术标准理解,不是实际操作方式、路径、步骤、程序的强制性要求,所列设备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设备、器具及固定资产投入。 2.本表所称的“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价格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收费的情况,具体的加收标准(加收率或加收金额)由各地依权限制定:实际应用中,同时涉及多个加收项的,以主项目单价为基础计算各项的加收水平后,求和得出加收金额。 3.本表所称的“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的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4.本表所称基本物耗是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当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杀用品、储存用品、清沽用品、个人防护用品、针(D)具、刮匙、垃圾处理用品、冲洗液、润滑剂、灌洗液、棉球、棉签、药线、药捻、、腕带、护垫、衬垫、手术巾(单)、治疗巾(单)、治疗护理盘(包)、注射器、压舌板、防渗漏垫、标签、操作器具、冲洗工具、备皮工具、包裹单(袋)等。基本物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耗以外的其他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收费销售。 5.本表所称的"深层",指达皮下脂肪组织。 6.本表所称的"穴位",指中医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确定的人体点区部位。 7.本表所列“中医穴位放血”加收项中,“甲床放血”的计价单位:“每甲”。 8.本表所称“中药贴敷(大)”指面积∈(5cm×5cm,10cm×10cm),“中药贴敷(特大)”、“中药烫熨(特大)”、“中药溻渍(特大)”、“中药涂擦(特大)“指面积∈(10cm×l0cm∞) 9.本表所称特殊材料贴敷指包括但不限于耳贴、纳米、红外等功能性材料贴敷。 10.本表所称的“儿童”,指6周岁及以下。周岁的计算方法以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准。 |
附件4 | |||||||||||
整合规范全省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10项) | |||||||||||
序号 | 账务分类 | 项目名称 | 服务产出 | 价格构成 | 加收项 | 扩展项 | 计价单位 | 计价说明 | 最高限价(元) | ||
三级 | 二级 | 一级 | |||||||||
1 | E | 常规针法 | 由主治及以下医师根据病情选穴,通过基本手法和辅助手法,以毫针治疗疾病,促进疏通经络,调理脏腑,扶正祛邪。 | 所定价格涵盖穴位确定、消毒、选针、进针、行针、留针、出针、必要时行仪器辅助操作等过程中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次●日 | 同时采用了常规针法、特殊针具针法、特殊手法针法中的两项或者三项,按收费标准最高的服务项目计费,不叠加计费。 | 65 | 52 | 42 | |
2 | E | 特殊针具针法 | 由主治及以下医师根据病情选穴,通过基本手法和辅助手法,以特殊针具治疗疾病,促进疏通经络,调理脏腑,扶正祛邪。 | 所定价格涵盖穴位确定、消毒、选针、进针、行针、留针、出针、必要时行仪器辅助操作等过程中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次●日 | 70 | 56 | 45 | ||
3 | E | 特殊手法针法 | 由主治及以下医师根据病情,采取特殊开穴方法或通过毫针特殊手法,治疗疾病,促进疏通经络,调理脏腑,扶正祛邪。 | 所定价格涵盖穴位确定、消毒、选针、进针、行针、留针、出针、必要时行仪器辅助操作等过程中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次●日 | 90 | 72 | 58 | ||
4 | E | 特殊穴位(部位)针法 | 由主治及以下医师根据病情选穴,采用毫针进行特殊穴位的刺激,治疗疾病,促进疏通经络,调理脏腑,扶正祛邪。 | 所定价格涵盖部位确定、消毒、选针、进针、行针、留针、出针、必要时行仪器辅助操作等过程中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穴位 | 超过2个穴位按2个穴位计费 | 23 | 18 | 15 | |
5 | E | 仪器针法 | 由医师根据病情,选择适宜的仪器,通过各类仪器产生电、热、冷、磁、振动、光等各类效应替代针具治疗疾病,促进疏通经络,调理脏腑,扶正祛邪。 | 所定价格涵盖部位确定、消毒、选针、进针、行针、留针、出针等过程中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次●日 | 38 | 30 | 24 | ||
6 | E | 体表针法 | 由主治及以下医师根据病情选穴,通过非锐性针具施于体表,配合手法治疗各系统疾病,促进疏通经络,调理脏腑,扶正祛邪。 | 所定价格涵盖部位确定、选针、体表施治等过程中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含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 01儿童加收20% | 次●日 | 30 | 24 | 19 | ||
7 | E | 活体生物针法 | 由医师根据病情选穴,通过各类活体生物,配合手法,作用于人体,促进疏通经络,调理脏腑,扶正祛邪。 | 所定价格涵盖部位确定、消毒、活体生物施治等过程中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儿童加收20% | 次●日 | 35 | 28 | 22 | ||
8 | E | 穴位埋入 | 由医师根据病情选穴,将相关医用耗材埋入体内,促进疏通经络,气血调和,补虚泻实。 | 所定价格涵盖穴位确定、消毒、埋入,处理创口用物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儿童加收20% | 穴位 | 治疗间隔时间不少于7天 | 35 | 28 | 22 | |
9 | E | 穴位注射 | 由医师根据病情选穴,配合手法,进行穴位注射,促进疏通经络,调理脏腑,扶正祛邪。 | 所定价格涵盖穴位确定、消毒、注射、取针、局部处理等过程中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儿童加收20% | 01中医自血疗法 | 穴位 | 超过2个穴位按2个穴位计费 | 17 | 14 | 11 |
10 | E | 耳穴疗法 | 由医务人员根据病情在耳穴表面,通过贴敷颗粒物(如药物或磁珠等),配合适度的手法,促进疏通经络,调理脏腑,扶正祛邪。 | 所定价格涵盖穴位确定、消毒、贴敷、按压等过程中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01儿童加收20% | 单耳 | 17 | 14 | 11 | ||
使用说明: 1.按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厘清价格项目与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成本要素、不同应用场景和收费标准等的政策边界。分类整合现行价格项目,实现价格项目与操作步骤、诊疗部位等技术细节脱钩,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要求,各类中医针法在操作层面存在差异,但在价格项目和定价水平层面具备合并同类项的条件,本表对目前常用的临床针法进行了合并。在制定“中医针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时,要充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使收费水平覆盖绝大部分中医针法操作,使整合前后的中医针法治疗收费水平大体相当;****点击查看政府指导价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同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中医针法治疗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无需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直接按照对应的整合项目执行即可。 2.本表所称的“价格构成”,指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的边界,是制定调整项目价格考虑的测算因子,不应作为临床技术标准理解,不是实际操作方式、路径、步骤、程序的强制性要求,价格构成中包含,但个别临床实践中非必要、未发生的,****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减计费用。所列“设备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设备、器具及固定资产投入。中医针法的“价格构成”涵盖了中医针法开穴、取穴、选针、进针、留针、行针、出针等整个操作过程,原按操作步骤单独设立的价格项目如“子午流注开穴法、灵龟八法开穴法、飞腾八法开穴法”等,以价格构成的形式计入中医针法价格项目,不再拆分立项。 3.本表所称的“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价格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收费的情况,具体的加收标准(加收率或加收金额)由各地依权限制定;实际应用中,同时涉及多个加收项的,以主项目单价为基础计算各项的加收水平后,求和得出加收金额。同一序列的加收项,例如“11主任医师加收”和“12副主任医师加收”不重复收费;不同序列的加收项,例如“11主任医师加收”和“01儿童加收”可以同时收取,加收项两位编码第1位相同的,视为同一序列。 4.本表所称的“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的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5.本表所称的“基本物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当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针具、耳豆(含磁珠)、埋线(针)用品、治疗用蜂等生物活体以及各类消杀用品、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垃圾处理用品、敷料、棉球、棉签、治疗巾(单)、治疗护理盘(包)、注射器、压舌板、防渗漏垫、尿垫、中单、标签、操作器具、备皮工具、包裹单(袋)等。基本物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耗以外的其他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收费销售。 6.本表所称的“选针”,指针刺前准备,选择类别、材质、型号规格适宜的针具,根据患者的体质、体形、年龄、病情和腧穴部位等,选用适合针具施治,不再对材质、类别等进行区别计费。 7.本表所称的“进针”,指将针具刺入体内的方法,在操作上一般通过循按经脉,揣按穴位等预备方法,然后将针由浅入深地刺入预定的深度,不再区分针具刺入的深浅度分别立项或分别制定收费标准;本表所称的“行针”,指将针刺刺入腧穴后,为了使之得气、调节针感以及进行补泻等而实施的各种手法,如提插捻转、循法、弹法、刮法、摇法、飞法、震颤法等;本表所称的“留针”,指将针具刺入腧穴并施行手法后,将针留置于腧穴内一定时间的方法;本表所称的“出针”,指行针完毕后,将针拔出的操作方法。 8.本表所称的“特殊针具”,****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技术规范收录的,长度、直径、形制、用法显著区别于毫针的其他针具,如芒针等。本表所称的“特殊手法”,****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技术规范单列的特色针刺手法,以及其他传承有序、列入地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针法技术。医疗机构应用其他新手法或新针具开展中医针法治疗,****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技术规范、不符合前述要求的,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按照常规针法的价格政策执行。 9.本表所称的“特殊穴位”,指具有一定危险性穴位,包括睛明、承泣、球后、风府、风池、哑门、人迎、天突、冲门、长强、会阴、八髎、金津、玉液及位于胸胁、颈项、背部的腧穴。本表所称的“特殊部位”,指未列入传统中医腧穴范畴,中医针法治疗有效,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特殊部位,****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技术规范中所列的眼窝内施针、翼腭窝深部的蝶腭神经节施针等情形。常规针法治疗或特殊针法治疗中涉及特殊穴位的,可在收取“常规针法”或“特殊针法”费用的基础上,同时收取“特殊穴位针法”的费用。 10.本表所称的“特殊开穴手法”,****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技术规范中单列的特色开穴手法,如“子午流注开穴法”、“灵龟八法开穴法”、“飞腾八法开穴法”等,开穴(取穴)作为针法操作价格的一部分,各地在整合本地项目时,原来单独立项的,应合并到本表“特殊针法”项目价格构成中。 11.本表所称的“仪器针法”,指应用仪器产生的电、热、冷、磁、振动、光等各类效应替代针具完成针法操作的针刺治疗,****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技术规范中所列的激光针治疗等。本表所称的“仪器辅助操作”,指医师实施常规针法、特殊针具针法、特殊手法针法时,利用仪器使针具产生振动、电流、温度变化等,辅助完成针刺操作或者强化针刺效果。 12.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中涉及“包括……”“……等”的,属于开放型表述,所指对象不仅局限于表述中列明的事项,也包括未列明的同类事项。 13.本表所称的“中医自血疗法”,指医务人员根据病情选穴,取患者自体血液,并通过穴位或肌肉组织注回患者自身体内,含取血、注射等操作。 14.本表计价单位中的“次●日”,指完成一次完整的针刺过程,不以进针数量计费,每日收费一次。 15.本表所称的“儿童”,指6周岁及以下。周岁的计算方法以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准。 16.本表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所称的“医师”,指具备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经培训合格的西学中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