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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更正:
更正事项①
原文件内容为:
VEMP检查仪 | 1.通道数:双通道采集; 2.输入阻抗:>10Mohm; 3.A/D分辨率:16比特; ★4.分析时窗:≥-8000ms ~ 8000ms; 5.增益范围:5K ~ 200K; 6.滤波方式:至少包括高通滤波器、低通滤波器、陷波滤波器; 7.采集叠加:1 ~ 51711次; ★8.共模抑制比:≥110dB; ★9.刺激声强:0dB SPL ~ 136dB SPL,1dB步进; ★10.刺激频率:0Hz ~ 16kHz; 11.刺激速率:0 ~ 1000次/秒; 12.掩蔽信号:白噪声(宽带噪声)或自定义; 13.对侧掩蔽强度:0dB SPL ~ 149dB SPL; 14.多种刺激方式:短声(Click)、短纯音(Tone Burst)、短音(Tone pip)、Chirp声、自录刺激声(复合声刺激文件); 15.可对刺激声参数进行自定义设置和调整:脉冲宽度、周期和包络波形可选; 16.前庭诱发肌源性电位VEMP:可标记P1,N1的潜伏期,可实时观察患者肌肉紧张度。 |
现更正为:
VEMP检查仪 | 一、ABR 1.评估方法:噪音加权平均法和内置模板匹配; 2.刺激声强度:35、40 或 45 dB nHL短声 ; 3.刺激速率:约 80 Hz; 4.输入带宽:70 Hz 到 4 kHz ; 5.阻抗测试范围:1到99 k测试可接受阻抗< 12 k; 6.阻抗检测:在测试之前和测试过程中进行检测; 7.显示:统计图形、测试进度、脑电EEG 水平、ABR信号检测概率 ; 8.电极类型:一次性水凝胶电极; 9.可以升级VEMP功能; 二、输入器 ★1.输入器:微电脑控制,带触摸功能; 2.电阻式触摸屏控制键 ; 三、提示音 1.内置扬声器,用于击键声和通过/参考提示; 四、语言设置 1.全中文触摸屏操作界面; 2.电阻式触摸屏(可以戴手套使用),可输入被测试者的姓名、编号、出生时间等基本信息; 五、内存 1.内存容量:最多250名患者,最少500个测试; 2.1077坞站:个人计算机接口; 3.接口类型:USB2.0,全速; 4.电源:<100mA电流; 5.输出设备接口:接口类型:RS232; 6.连接器类型:6极MiniDin; |
更正事项②
原文件内容为:
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 | ★ 1.血液流水线由全自动血液体液细胞分析仪、推片染色机、智能采血三个模块组成 (一).全自动血液体液细胞分析仪 ▲2.流水线上血液分析仪任一单机一次进样即可实现血常规、CRP、SAA项目检测; ▲3.单机检测速度需满足:CBC+DIFF+NRBC≥110样本/小时; ▲4.用血量:末梢全血模式(非预稀释)检测CD+CRP用血量≤40μl; 5.检测方法及原理:半导体激光法、鞘流阻抗法、核酸荧光染色法、流式细胞技术; 6.具有全自动体液(含胸水、腹水、脑脊液、滑膜液等体液)细胞计数和对体液中的白细胞进行分类的功能,并能出具报告参数且体液模式报告检测参数≥7项; 7. 具有低值白细胞检测功能,如遇白细胞低值时自动增加计数颗粒数量,无需额外消耗试剂; 8. 血液分析线性范围(静脉血):白细胞:(0-500) 109/L,红细胞:(0-8.6) 1012/L,血小板:(0-5000) 109/L; 9. 具备同品牌的复合质控品,质控品可以涵盖红细胞计数、白细胞分类、网织红细胞等检测项目(以靶值表为准); 10. 具备同品牌的大于等于两个不同浓度水平的体液质控品; 11. 提供原厂校准品及校准品溯源报告,具备RET校准品; 13. CRP分析原理为免疫散射速率法; 14. 所投产品型号在**或**省卫生部室间质评项目中具备单独的型号分组; 15. SAA线性范围:5~320mg/L; 16. 具备同品牌CRP及SAA的校准品。 ★17 配置满足该设备开展应用场景需求的工作台≥2套。 (二).推片染色机 18. 为保障各模块检测结果兼容性,全自动推片染色机与血液细胞分析仪为同一制造商; ▲19. 流水线上单台自动推片染色综合速度≥120个样本/小时(每个样本均需完成制片及染色,需提供说明书佐证); 20.推片所需最小样本量≤38μl; 21. ****点击查看实验室占地面积,仪器的宽度(即长度和深度中最大尺寸)需≤1.5米; 22. 单台仪器对玻片的最大装载量≥140片; 23. 支持一次吸样≥5次推片。 ★24.配置满足该设备开展应用场景需求的工作台≥2套。 三) 智能采血模块- 智能采血管理系统 25.落地式; ▲26.一拖二1套:试管容量≥800支;单机1套:试管容量≥400支;试管种类≥15种,备管速度≥900支/小时(须提供设备实物仓位数量照片和符合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7.采用机械下压式取管或平躺预置式取管(须提供取管机构工作原理图及实物照片并说明取管方式); ▲28.整机高度≤900mm,整机宽度≤450mm,以符合采血室的空间摆放要求(须提供用户现场设备尺寸测量实物照片和符合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尺寸检测报告复印件);▲29.顶盖平整固定,无任何舱门开口或其他破坏平整性的部件,从设备侧面装管(须提供设备顶盖实物照片和装管区域照片); 30.试管出口最低点离地高度≥600mm,出管口具有灯光闪烁提示(须提供用户现场设备试管出口最低点高度测量照片); 31.单台设备内置热敏输出模块≥2个,副输出模块条码出口在出管口正下方,方便拾取(须提供符合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和标注副输出设备条码出口位置的设备实物图片); 32.多功能采血工作台:铝合金框架结构,配利器回收投掷口,三层抽拉式废物收纳柜(含利器盒、压脉带和医疗垃圾回收桶)、嵌入一体式条码扫描器,科学布局采血位空间(须提供包含全部配置功能的实物证明照片并逐一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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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 | ★ 1.血液流水线由全自动血液体液细胞分析仪、推片染色机、智能采血三个模块组成 (一).全自动血液体液细胞分析仪 ▲2.流水线上血液分析仪任一单机一次进样即可实现血常规、CRP、SAA项目检测; ▲3.单机检测速度需满足:CBC+DIFF+NRBC≥110样本/小时; ▲4.用血量:末梢全血模式(非预稀释)检测CD+CRP用血量≤40μl; 5.检测方法及原理:半导体激光法、鞘流阻抗法、核酸荧光染色法、流式细胞技术; 6.具有全自动体液(含胸水、腹水、脑脊液、滑膜液等体液)细胞计数和对体液中的白细胞进行分类的功能,并能出具报告参数且体液模式报告检测参数≥7项; 7. 具有低值白细胞检测功能,如遇白细胞低值时自动增加计数颗粒数量,无需额外消耗试剂; 8. 血液分析线性范围(静脉血):白细胞:(0-500) 109/L,红细胞:(0-8.6) 1012/L,血小板:(0-5000) 109/L; 9. 具备同品牌的复合质控品,质控品可以涵盖红细胞计数、白细胞分类、网织红细胞等检测项目(以靶值表为准); 10. 具备同品牌的大于等于两个不同浓度水平的体液质控品; 11. 提供原厂校准品及校准品溯源报告,具备RET校准品; 12. CRP分析原理为免疫散射速率法; 13. 所投产品型号在**或**省卫生部室间质评项目中具备单独的型号分组; 14. SAA线性范围:5~320mg/L; 15. 具备同品牌CRP及SAA的校准品。 ★16. 配置满足该设备开展应用场景需求的工作台≥2套。 (二).推片染色机 17. 为保障各模块检测结果兼容性,全自动推片染色机与血液细胞分析仪为同一制造商; ▲18. 流水线上单台自动推片染色综合速度≥120个样本/小时(每个样本均需完成制片及染色,需提供说明书佐证); 19.推片所需最小样本量≤38μl; 20. ****点击查看实验室占地面积,仪器的宽度(即长度和深度中最大尺寸)需≤1.5米; 21. 单台仪器对玻片的最大装载量≥140片; 22. 支持一次吸样≥5次推片。 ★23.配置满足该设备开展应用场景需求的工作台≥2套。 (三) 智能采血模块- 智能采血管理系统 24.落地式; ▲25.一拖二1套:试管容量≥800支;单机1套:试管容量≥400支;试管种类≥15种,备管速度≥900支/小时(须提供设备实物仓位数量照片和符合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6.采用机械下压式取管或平躺预置式取管(须提供取管机构工作原理图及实物照片并说明取管方式); ▲27.整机高度≤900mm,整机宽度≤450mm,以符合采血室的空间摆放要求(须提供用户现场设备尺寸测量实物照片和符合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尺寸检测报告复印件); ▲28.顶盖平整固定,无任何舱门开口或其他破坏平整性的部件,从设备侧面装管(须提供设备顶盖实物照片和装管区域照片); 29.试管出口最低点离地高度≥600mm,出管口具有灯光闪烁提示(须提供用户现场设备试管出口最低点高度测量照片); 30.单台设备内置热敏输出模块≥2个,副输出模块条码出口在出管口正下方,方便拾取(须提供符合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和标注副输出设备条码出口位置的设备实物图片); 31.多功能采血工作台:铝合金框架结构,配利器回收投掷口,三层抽拉式废物收纳柜(含利器盒、压脉带和医疗垃圾回收桶)、嵌入一体式条码扫描器,科学布局采血位空间(须提供包含全部配置功能的实物证明照片并逐一标注); 32.具备智能采血叫号系统,配自助取号机:≥23英寸高清触摸显示屏, 33.窗口叫号屏幕:≥40英寸液晶显示屏,候诊队列屏幕:≥65英寸液晶显示屏。 |
更正事项③
原文件内容为:
综合评分明细表包1:
二 | 技术指标及 配置 38 % | 38 分 | 1.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没有负偏离得38分,如有负偏离的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为实质性要求,不用于打分不允许负偏离; (2)▲为重要参数(共计12项,每一项有负偏离的,扣 0.5 分,最多扣 6分;) (3)非“★”、“▲”参数为一般参数(共160项(含子项),每一项有负偏离的,扣 0.2 分,最多扣 32 分; ) ①注:针对招标文件中的“▲”号条款技术参数,如果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没有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指: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说明书或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等资料;针对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产品中的某条“▲”号条款技术参数没有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该条技术参数在评审中将不予认定。未明确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以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响应为准。 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③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作为本项评审。 ④以“1、2、3......”标识为一项。 | 技术类 评分 因素 |
现更正为:
二 | 技术指标及 配置 38 % | 38 分 | 1.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没有负偏离得38分,如有负偏离的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为实质性要求,不用于打分不允许负偏离; (2)“▲”为重要参数,重要参数得分=[(重要参数条款数-负偏离条款数)/重要参数条款数]*6分(注:“▲”条款数:共计12项)。 (3)非“★”、“▲”参数为一般参数,得分=[(一般参数条款数-负偏离条款数)/一般参数条款数]*32分(注:非“▲”“★”条款数:共计161项)。 ①注:针对招标文件中的“▲”号条款技术参数,如果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没有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指: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说明书或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等资料;针对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产品中的某条“▲”号条款技术参数没有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该条技术参数在评审中将不予认定。未明确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以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响应为准。 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③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作为本项评审。 ④以“1、2、3......”标识为一项。 | 技术类 评分 因素 |
更正事项④
原文件内容为:
综合评分明细表包2:
二 | 技术指标及 配置 35.9 % | 35.9 分 | 1.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没有负偏离得35.9分,如有负偏离的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为实质性要求,不用于打分不允许负偏离; (2)▲为重要参数(共计5 项,每一项有负偏离的,扣 1 .5分,最多扣 7.5 分;) (3)非“★”、“▲”参数为一般参数(共142项(含子项),每一项有负偏离的,扣 0.2 分,最多扣 28.4 分; ①注:针对招标文件中的“▲”号条款技术参数,如果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没有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指: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说明书或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等资料;针对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产品中的某条“▲”号条款技术参数没有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该条技术参数在评审中将不予认定。未明确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以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响应为准。 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③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作为本项评审。 ④以“1、2、3......”标识为一项。 | 技术类 评分 因素 |
现更正为:
二 | 技术指标及 配置 35 % | 35 分 | 1.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没有负偏离得35分,如有负偏离的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为实质性要求,不用于打分不允许负偏离; (2)“▲”为重要参数,重要参数得分=[(重要参数条款数-负偏离条款数)/重要参数条款数]*8分(注:“▲”条款数:共计5项)。 (3)非“★”、“▲”参数为一般参数,得分=[(一般参数条款数-负偏离条款数)/一般参数条款数]*27分(注:非“▲”“★”条款数:共计149项)。 ①注:针对招标文件中的“▲”号条款技术参数,如果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没有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指: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说明书或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等资料;针对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产品中的某条“▲”号条款技术参数没有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该条技术参数在评审中将不予认定。未明确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以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响应为准。 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③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作为本项评审。 ④以“1、2、3......”标识为一项。 |
更正事项⑤
原文件内容为:
综合评分明细表包3:
二 | 技术指标及 配置 33.5 % | 33.5 分 | 1.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没有负偏离得33.5分,如有负偏离的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为实质性要求,不用于打分不允许负偏离; (2)▲为重要参数(共计15项,每一项有负偏离的,扣 0.5 分,最多扣 7.5分;) (3)非“★”、“▲”参数为一般参数(共130项(含子项),每一项有负偏离的,扣 0.2 分,最多扣 26 分; ①注:针对招标文件中的“▲”号条款技术参数,如果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没有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指: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说明书或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等资料;针对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产品中的某条“▲”号条款技术参数没有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该条技术参数在评审中将不予认定。未明确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以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响应为准。 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③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作为本项评审。 ④以“1、2、3......”标识为一项。 | 技术类 评分 因素 |
现更正为:
二 | 技术指标及 配置 32% | 32 分 | 1.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没有负偏离得32分,如有负偏离的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为实质性要求,不用于打分不允许负偏离;(2) “▲”为重要参数,重要参数得分=[(重要参数条款数-负偏离条款数)/重要参数条款数]*10分(注:“▲”条款数:共计15项)。 (3)非“★”、“▲”参数为一般参数,得分=[(一般参数条款数-负偏离条款数)/一般参数条款数]*22分(注:非“▲”“★”条款数:共计129项)。 ①注:针对招标文件中的“▲”号条款技术参数,如果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没有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指: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说明书或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等资料;针对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产品中的某条“▲”号条款技术参数没有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该条技术参数在评审中将不予认定。未明确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以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响应为准。 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③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作为本项评审。 ④以“1、2、3......”标识为一项。 | 技术类 评分 因素 |
更正事项⑥
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 08 月 26 日 10 时00分。
现延期为:2025年 09 月 03 日 10 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按原公告和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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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曾老师;0838-****点击查看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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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市**区东升街道龙桥路宗申.赛纳维6号132栋7楼
联系方式:夏老师;028-****点击查看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
电 话: 028-****点击查看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