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中心新风系统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主要标的信息
二、本公告期限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三、联系事项
1.公示期内,相关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采购结果存在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交异议材料,超出公示期限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名称:****点击查看;
3.地址:**县杨村镇杨新五路108号;
4.联系方式:黄女士,0752-****点击查看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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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