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点击查看医疗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医技人员意外健**险项目
服务范围: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点击查看医院,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提高患者、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防范医疗风险的能力,****点击查看卫生厅****点击查看监局《关于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2007年4月),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2014年7月)的精神和《中华人民**国保险法》、《民法典》、《****点击查看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采购人2020-2025医疗责任险、财产综合保险和医技人员意外健**险实施情况,拟采购****点击查看2025-2026年的医疗责任险、财产综合保险和医技人员意外健**险。
服务要求: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点击查看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点击查看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服务时间:自2025年05月13日零时起,至2026年05月12日24时止。医疗责任险保险追溯期自2022年05月13日开始。
服务标准:本项目按照《民法典》和《****点击查看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应当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