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4-09-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口腔设备及器械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18: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市**区信安三路3****点击查看广场四期C幢11楼27室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15:00
开标地点 **市**区**三路24号,****点击查看交易中心303开标室。
预算金额 ¥91.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2****点击查看8075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区正西路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欧先生 0758-****点击查看082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信安三路3****点击查看广场四期C幢11楼2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彭先生 132****点击查看8075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信安三路3****点击查看广场四期C幢11楼2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15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1.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台)

预算金额

(元)

交货期限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手术显微镜

5

585000.00

签订采购合同后30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牙科)综合治疗台

5

210000.00

签订采购合同后30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声阻抗中耳功能分析仪

1

123000.00

签订采购合同后30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30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4)如所投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信安三路3****点击查看广场四期C幢11楼27室

方式:供应商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售价:每包组¥300.00元(人民币)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5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三路24号,****点击查看交易中心3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正西路93号

联系方式:欧先生 0758-****点击查看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信安三路3****点击查看广场四期C幢11楼27室

联系方式:彭先生 132****点击查看8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 132****点击查看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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