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资质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点击查看**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7号)要求,经现场资质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为合格的申请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12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止。
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反映。
受理部门:****点击查看审计稽核科
受理电话:0831-****点击查看117
业务科室:****点击查看工伤保险待遇科
联系电话:0831-****点击查看732
通信地址:**市**区合**街道咸熙街12号
附件:公示名单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5日
撰稿人:郑先林
审核人:周昕、张乐兵
签发人:邹传军
责任编辑:吕籽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