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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点击查看 | **市**区桃溪路70号 | 1,800,000.00元 | 法院专递省内首重(单价):25元 法院专递省外首重(单价):30元 普通特快专递(单价):15元 普通特快专递返单服务(单价):3元 远程打印单价附加费用(单价):8元 | 法院专递省内首重(单价):25元 法院专递省外首重(单价):30元 普通特快专递(单价):15元 普通特快专递返单服务(单价):3元 远程打印单价附加费用(单价):8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点击查看)
C****点击查看0100 | C****点击查看0100 邮政服务 | 特快专递寄送服务 | ****点击查看 | 派驻人员派驻本院开展工作,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⑵具有外包项目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职业技能; ⑶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司法礼仪良好; ⑷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 派驻人员应当遵守下列履职要求: ⑴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优质高效履行工作职责; ⑵严守工作纪律规范,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⑶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⑷为人正派,处事公道,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C****点击查看0100 | C****点击查看0100 邮政服务 | 特快专递寄送服务 | ****点击查看 | 派驻人员派驻本院开展工作,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⑵具有外包项目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职业技能; ⑶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司法礼仪良好; ⑷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 派驻人员应当遵守下列履职要求: ⑴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优质高效履行工作职责; ⑵严守工作纪律规范,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⑶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⑷为人正派,处事公道,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C****点击查看0100 | C****点击查看0100 邮政服务 | 特快专递寄送服务 | ****点击查看 | 派驻人员派驻本院开展工作,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⑵具有外包项目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职业技能; ⑶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司法礼仪良好; ⑷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 派驻人员应当遵守下列履职要求: ⑴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优质高效履行工作职责; ⑵严守工作纪律规范,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⑶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⑷为人正派,处事公道,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C****点击查看0100 | C****点击查看0100 邮政服务 | 特快专递寄送服务 | ****点击查看 | 派驻人员派驻本院开展工作,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⑵具有外包项目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职业技能; ⑶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司法礼仪良好; ⑷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 派驻人员应当遵守下列履职要求: ⑴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优质高效履行工作职责; ⑵严守工作纪律规范,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⑶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⑷为人正派,处事公道,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C****点击查看0100 | C****点击查看0100 邮政服务 | 特快专递寄送服务 | ****点击查看 | 派驻人员派驻本院开展工作,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⑵具有外包项目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职业技能; ⑶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司法礼仪良好; ⑷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 派驻人员应当遵守下列履职要求: ⑴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优质高效履行工作职责; ⑵严守工作纪律规范,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⑶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⑷为人正派,处事公道,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周宇、章西、潘芳(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按照(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计费基数100万元(含)以下 ×1.5%,100万(不含)-500万(含)×0.8%;按照以上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最终计算下浮20%收取;其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后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1,800,000.00元。
2、本项目计划编号为:5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0043820。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点击查看0100 邮政服务。
4、监督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2648。
5、因系统局限性,本项目成交金额(单价):法院专递省内首重(单价):25元/件/500克;法院专递省外首重(单价):30元/件/500克;普通特快专递(单价):15元/件/500克;普通特快专递返单服务(单价):3元/件/500克;远程打印单价附加费用(单价):8元/件。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潮音路6号
联系方式: 潘老师;028****点击查看8227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4层401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8556转630;028-****点击查看5575转688
项目联系人:郭婉莹、苏怀林、卢方昕苇、郭巧樾
电话:028-****点击查看8556转630;028-****点击查看5575转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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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