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冬虫夏草鉴定体系研究及应用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西藏冬虫夏草鉴定体系研究及应用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4-10-10

招标详情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联系人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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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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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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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冬虫夏草鉴定体系研究及应用项目一标段
品目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其他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10: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30 下午:15:3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点击查看.cn/)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11:40
开标地点 **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预算金额 ¥1112.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1-****点击查看760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自治区**市**区林廓北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朱先生、0891-****点击查看760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7号楼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帅先生、180****点击查看0588

项目概况
**冬虫夏草鉴定体系研究及应用项目一标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点击查看.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 11点4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冬虫夏草鉴定体系研究及应用项目一标段

预算金额:1112.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12.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采用前沿创新技术,按照本项目实际需求完成野生冬虫夏草与冬虫夏草繁育品的采收集,覆盖采集点不少于270个,冬虫夏草标本数不少于15000个,采集有效数据数量不少于400万条;实现冬虫夏草样本的多维信息采集,提升数据获取和处理效率,实现标准化的智能采集流程;对冬虫夏草的图像和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存储和管理,推动大数据驱动的综合管理与应用;通过分析冬虫夏草的特征信息,构建智能化的鉴别与对比系统,用于真伪鉴别;研制冬虫夏草的便捷快速鉴定设备,结合现代技术手段,提高现场检测的准确性和便捷性;处理和整合不同来源的冬虫夏草信息,形成跨领域的综合数据管理框架,支持智能决策与分析;基于自动化系统对冬虫夏草进行多维度分析,实现其分层与等级评估,提供科学化、标准化的分类方法;结合前沿分析技术,设计出高效、灵敏的冬虫夏草标志物检测工具,推动相关技术的原型化和应用落地。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财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点击查看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策、《****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办公室(****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点击查看.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1点4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1点40分(**时间)

地点:**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1、本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等相关平台,如因未及时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2、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2.1.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如下:

3.1(1)根据《关于公共**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纸质版投标函,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

3.2(2)投标人无须提供投标原件,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3)在完成开标之前,投标人应保持实时在线和电话畅通,对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

3.4(4)**自治区公共**交****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的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及视频,各潜在供应商在操作过程中可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下载**自治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进行学习。本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自治区**市**区林廓北路27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0891-****点击查看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7号楼1单元

联系方式:帅先生、180****点击查看0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0891-****点击查看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