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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医疗保障局****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1号)、《**壮族自****点击查看管理中心****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查看中心发〔2021〕4号)和《****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查看中心发〔2023〕18号)的规定,通过医疗机构申请、材料审核、现场评估、综合评审等程序审核评估合格,公示无异议。****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符合****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经研究决定,将该院确定为**市****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告。
请广大参保单位和社会群众监督,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请联系电话:0775-****点击查看19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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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