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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区**街道、**街道乡村医疗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医疗设备(一)(重)
三、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七、定标日期:2025年1月14日
八、成交结果
标段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 | 成交金额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1 |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采购 | 200000元 | 158000元 | ****点击查看 | **省**市鹿**大南街道国鼎大厦写字楼806-810室 |
2 | 医用吊塔采购 | 720000元 | 639000元 | 杭****点击查看公司 | 浙****点击查看花园岗街113号金通国际大厦1-1幢2单元1403室 |
3 | 电动综合手术床及无影灯采购 | ****点击查看000元 | ****点击查看000元 | ****点击查看**公司 | **省**市上**秋涛路18号1113室 |
九、评审小组名单:徐雪松(组长)、潘嘉余(采购人代表)、夏小秋、周祖木、颜春青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2.区属国有企业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国有企业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局
地 址:****点击查看中心大楼西裙楼二楼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821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鹿**南汇街道**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501-1西首
联系人:韩加坡、蒋贤德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6131、152****点击查看1700
同级采购监管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国资)
联系人:郑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点击查看0198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局
****点击查看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