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重1)质疑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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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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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已于2026年9月2日17时46****点击查看公司以邮件方式递交的针对****点击查看医共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重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分标1和分标3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的书面质疑材料,并分别于2026年9月8日16时53分、2026年9月9日15时21****点击查看公司以邮件方式递交的针对分标3质疑事项的补充材料。****点击查看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点击查看高度重视,同时向采购人汇报,****点击查看委员会全体成员就质疑事项进行核查。现受采购人委托,****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委员会全体成员的核查结论作如下回复:

一、分标1质疑事项回复

(一)关于质疑事项1“中标供应商贵****点击查看公司所投产品(激光治疗仪、心电监护仪、可视喉镜、电动止血带)的分项报价超出分项标的采购预算”的答复如下: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二、商务要求”中“采购预算”的约定为“心电监护仪采购预算2万元、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采购预算1万元、可视喉镜采购预算2万元、电动止血带采购预算1.5万元”。中标供应商以上4项标的投标报价为“心电监护仪投标报价5.8万元、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投标报价2.9万元、可视喉镜投标报价3.87万元、电动止血带投标报价1.9万元”,四项标的投标报价均超过对应标的的采购预算。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二、商务要求”中“采购预算”中“供应商的各分项标的投标报价超过分项标的采购预算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约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贵公司该项质疑成立。

(二)关于质疑事项2“中标供应商贵****点击查看公司所投核心产品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型号:A1lia朱雀)三项招标参数‘1.8机架在床头位时,机架旋转轴旋转角度范围: RAO≥180°,3.5 最短曝光时间:≤1ms,5.4 ≥8种物理成像视野,以适应不同部位介入需要’存在虚假响应、不实填报的重大嫌疑,涉嫌以虚假应标方式参与项目竞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原则,损害项目招投标秩序与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答复如下:

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响应参数满足招标参数要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无误。贵公司该项质疑不成立。

(三)关于质疑事项3“中标供应商贵****点击查看公司部分投标产品未获得制造商(或经销商)授权,投标文件内涉及对应制造商(或经销商)名称、印章、授权、售后相关的资质材料,制造商(或经销商)未审批、未盖章、未出具,该类材料获取途径不合法,不属于有效官方授权文书,不具备投标资质证明效力”的答复如下: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获得制造商(或经销商)的授权,该设定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贵公司该项质疑不成立。

(四)关于质疑事项4“中标供应商贵****点击查看公司所投核心产品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中标公示型号标注为GEAllia朱雀,但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2****点击查看0250载明的注册型号为AlliaCeleoMax,****点击查看监局注册证载明型号不一致,该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应取消其中标资格”的答复如下:

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将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表述为商品名“GE Allia 朱雀”;所附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技术白皮书载明法定注册型号为“Allia Celeo Max”。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朱雀”属于该设备对外使用的市场商品名称,Allia Celeo Max****点击查看监局注册证书登记的法定型号,两份资料指向为同一台设备。该情形仅为投标文件使用商品名表述,不属于投标型号实质性不响应,不构成投标无效的法定情形。贵公司该项质疑不成立。

综上所述,分标1的质疑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分标1的中标结果。采购人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的规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后另行确定分标1的中标供应商。

二、分标3质疑事项回复

(一)关于质疑事项5.1“中标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投标产品腹腔镜(型号:迈瑞UX5-NOR)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参数‘▲1.主机具备4K图像处理性能,可处理3D和2D画面信号,系统可通过同品牌软镜模块接入电子软镜,实现双镜联合功能,能够输出3840*2160和4096*2160超高清像素影像’”的答复如下:

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响应参数满足招标参数要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无误。贵公司该项质疑不成立。

(二)关于质疑事项5.2“中标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投标产品腹腔镜(型号:迈瑞UX5-NOR)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参数‘5.荧光亮度调节不少于18级’”的答复如下:

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响应参数满足招标参数要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无误。贵公司该项质疑不成立。

(三)关于质疑事项5.3“中标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投标产品纤支镜(型号:澳华AQ-300N)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参数‘3.图像处****点击查看工作站功能,能直接在床旁编辑和打印检查报告’”的答复如下:

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响应参数满足招标参数要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无误。贵公司该项质疑不成立。

(四)关于质疑事项5.4“中标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投标产品纤支镜(型号:澳华AQ-300N)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参数‘▲4.可兼容同品牌并取得注册证的胃肠镜、电子支气管镜、电子十二指肠镜、超声内镜等;▲5.可兼容同品牌并已取得注册证的内窥镜用超声诊断系统,能保证全面呼吸内镜诊断、治疗解决方案,同时保证设备整体维护及兼容性’”的答复如下:

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响应参数满足招标参数要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无误。贵公司该项质疑不成立。

(五)关于质疑事项5.5“中标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投标产品电子胃肠镜(型号:澳华AQ-300N)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参数‘(二)医用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8.支持图像放大功能,最大能放大4倍,≥15级可调;15.处理器具有USB2.0和USB3.0接口≥5个(非外接接口),可导出视频以及图像;16.具有DVI、3G-SDI、VGA、S-VIDEO、VIDEO(CVBS)等信号输出方式;(三)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治疗型):▲3.头端外径 ≤9.7mm;(四)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光学放大镜) :▲10.光学放大≥140倍,支持手动调焦放大’”的答复如下:

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响应参数满足招标参数要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无误。贵公司该项质疑不成立。

综上所述,分标3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财政局提起投诉。

****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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