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院分院建设项目辅助诊疗设施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点击查看 中标供应商地址:**市****
点击查看工业园1号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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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率:/
费率:/
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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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点击查看医院分院建设项目辅助诊疗设施项目
品牌:****
点击查看医院分院建设项目辅助诊疗设施项目(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
点击查看医院分院建设项目辅助诊疗设施项目(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1
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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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建军(采购人代表)、****点击查看委员会主任)、韩凤华、王向玲、刘倬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6897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24号文件相关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
点击查看财政厅河****
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采购监督部门:****
点击查看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
点击查看952,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173****
点击查看4800;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标人评审总得分:91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县康复路34号
联系方式:0317-****
点击查看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健康街2号塔子湖组团I地块S3栋办公A单元23层
联系方式:0317-****
点击查看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经理
0317-****
点击查看528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