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医院DIP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信息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陵县医院DIP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信息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3-06
杭州****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0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28条

立即监控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医院DIP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信息系统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标段名称

****点击查看医院DIP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信息系统

标段编号

****点击查看01

招标人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县籍山镇城南新区**南路和318国道交汇处

联系人及电话

陈工 0553-****点击查看94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濡须路1#

联系人及电话

黄燕 177****点击查看2890、155****点击查看620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05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区留下街道御溪花苑24幢4单元

投标报价

620000元

授权代理人

李辉

服务期

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质保期2年)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医院DIP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信息系统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医院的诊疗行为,控制医保基金不合理增长等情况,需要建设DIP数据中心、DIP运营分析系统、医保结算清单管理等系统,对全院、科室及医务人员进行DIP服务 运营相关数据分析 并为医院的DIP医保运营管理决策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

服务要求:****点击查看医院DIP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信息系统建设

服务时间: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质保期2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2023****点击查看医院DIP精细化运营管理平台项目;

2.2023****点击查看医院DIP精细化运营服务项目;

3.2022****点击查看大学第一医院精细化管理采购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

**市**区封周路655号14幢201室J14191

投标报价

430000元

授权代理人

厉红明

服务期

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质保期2年)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医院DIP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信息系统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医院的诊疗行为,控制医保基金不合理增长等情况,需要建设DIP数据中心、DIP运营分析系统、医保结算清单管理等系统,对全院、科室及医务人员进行DIP服务运营****点击查看医院的DIP医保运营管理决策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

服务要求:****点击查看医院DIP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信息系统建设

服务时间: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质保期2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点击查看医院信息化改造二期第一批次采购项目1标段(病案首页质控、病案示踪、DIP医保质控管理);

2.徐医大附三院DRG/DIP监管软件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点击查看**公司:“*”条款未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提供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点击查看.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点击查看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点击查看.cn),联系电话:0553-****点击查看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