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区星湖**一里一巷18号星湖公寓2栋2单元222号房
法定代表人: 熊树民
委托代理人: 冯春英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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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递交来的关于****点击查看中心(一期)-电力系统安稳及智能站项目(****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于2025年9月8日收悉并转发给了采购人。****点击查看公司的质疑函进行审核,采购人同意,现我公司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采购文件中第三节评分标准3点商务部分中“项目实施主体具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由国内具备认证资格的第三方机构认证)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由国内具备认证资格的第三方机构)资格或证书,每一项得2分,满分4分”的评审因素设置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且与项目需求无实质关联。
答复:采纳质疑者的建议,进一步修改招标文件。将采购文件中第三节评分标准3点商务部分中“项目实施主体具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由国内具备认证资格的第三方机构认证)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由国内具备认证资格的第三方机构)资格或证书,每一项得2分,满分4分”删除并调整评分项,详见本项目更改通知。
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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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