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椒园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宣恩县椒园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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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椒园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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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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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楼5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4.70万元

6.最高限价:34.70万元

7.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见下表。项目的交货地点、交货期要求、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2024年****点击查看拟招标设备最高限价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总价最高限价

1

干扰电治疗仪

2

80000

160000

2

中药熏蒸机

2

25000

50000

3

医用微量注射泵

2

5000

10000

4

心电监护仪

3

14000

42000

5

电动颈椎腰椎牵引床

1

30000

30000

6

多功能除颤仪

1

35000

35000

7

心电图机

1

20000

20000

金额大写合计:

叁拾肆万柒仟元整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和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查看(**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楼502室)。

3.方式:采用线上及线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各潜在供应商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文件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点击查看(**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楼502室)购买磋商文件或将上述资料传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邮件主题****点击查看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0718-****点击查看669确认获取文件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单位视为无效。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点30分(**时间)

3、地点:****点击查看(**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楼5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点30分(**时间)

2、地点:****点击查看(**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楼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项目磋商公告****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部门采购进行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椒园镇集镇

联系方式:0718-****点击查看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楼502室

联系方式:0718-****点击查看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艳红

电 话:0718-****点击查看566

附件(1)
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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