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混凝水体智能净化系统(含配套设备)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
****点击查看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磁混凝水体智能净化系统(含配套设备),现就此事项向潜在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磁混凝水体智能净化系统(含配套设备)采购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污水处理设备
预算金额:****点击查看030元
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因****点击查看销售业务需要,需采购一磁混凝水体智能净化系统(含配套设备)。该设备涉及“****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成****点击查看指挥部”与“****点击查看**公司”签订的《磁混凝水体智能净化系统关键技术开发服务合同》(合同编号:TLGSCDW800SGFB086)。根据《****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关于修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蜀道司发〔2026〕290号)中关于直接采购的相关规定,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本项目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情形。为确保项目高效推进、技术服务落地,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开展此次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二环路西二段88号4栋4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9月3日起至2026年9月6日
四、异议反馈渠道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提交、匿名提交或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先生
联电话:187****点击查看1983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通讯地址:**市二环路西二段88号铁建大厦4栋4层
异议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9月6日
五、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后,如未收到有效异议或异议已妥善处理,采购人将按程序与拟定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
六、论证意见
经我公司内部决策,认为上述申请理由成立,符合《****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关于修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蜀道司发〔2026〕290号)中关于直接采购的相关规定,论证过程合规,一致同意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点击查看
2026年9月3日
| 项目名称 | 磁混凝水体智能净化系统(含配套设备)直接采购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招采类型 | 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