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供应商反馈我方制供氧设备采购招标项目(2025-JLJZAN-W100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存在前后矛盾问题和特定资质问题,经我方研究与分析,为确保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现就技术参数部分内容和特定资质内容更正、明确如下:
(一)技术参数前后矛盾问题
1.技术要求中序号11中 “3.1制氧机应配置无油螺杆式空气压缩机1台”更改为“3.1制氧机应配置螺杆式空气压缩机1台”;
2.技术要求中序号60中“18.2氧气增压泵的排气压力不小于1.0MPa”更改为“18.2氧气增压泵的排气压力小于1.0MPa”。
(二)特定资质问题
投标人为医用制氧设备制造商的,需同时具备:****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医用制氧设备经销商的,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用制氧设备),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委托书(或授权书),且制造商需符合前款制造商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