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南曹乡人民政府2025年尉氏县南曹乡荣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尉氏县南曹乡人民政府2025年尉氏县南曹乡荣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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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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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县南曹乡荣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点击查看-1 本工程为****点击查看2025年**县南曹乡荣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2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一座,配套水、电、照明等设施 ****点击查看 **省**市**县白营乡新横三路06号 1,480,000.00 评审价格:****点击查看000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点击查看2025年**县南曹乡荣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本项目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0日历天 杨季龙 豫14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115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天杰(组长)、张凤美、石文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豫招协【2023】002****点击查看协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行支付。
收费金额:16,8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名单及原因:****点击查看**公司。该公司投标文件2.1.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中未包含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2.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南曹乡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66****点击查看9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80号绿地**会2号楼A座803室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199****点击查看3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199****点击查看3258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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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竞争性谈判】尉氏县南曹乡人民政府2025年尉氏县南曹乡荣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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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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