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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遴选公告
一、采购内容:
注:本次项目预算含本项目维修包括整车维修、轮胎更换、拖车救援服务、车辆日常检查维护、车辆保养、代理车辆年检、购买公车保险及车船税等费用。
二、服务要求
(一) 本项目维修包括整车维修、轮胎更换、拖车救援服务、车辆日常检查维护、车辆保养、代理车辆年检、购买公车保险及车船税等服务。
(二) 采购人车辆在**市**(**、**、开发区)内发生故障或需紧急救援,供应商应24小时内提供免费拖车服务,**市**以外区域提供有偿拖车服务。
(三) 为保障采购人公务车辆维修的及时性、高效性,****点击查看维修厂的空驶成本和节约时间成本,供应商的服务地点(主要维修场所)应尽可能靠近采购人所在地(地址:**市**区**西路14号),供应商服务地点与采购人的距离将作为评审其服务便捷性与响应能力的重要依据,并在评分标准中予以体现:单程距离小于或等于5公里为最优,单程距离大于5公里且小于或等于10公里为次。(注:单程距离以采购人到供应商主要维修场所地址的高德地图/百度地图驾车规划的最短行驶距离为准。)
(四) 优先为采购人送修的车辆提供维修服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送修车辆转给第三方维修。
(五) 供应商优先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服务,并保证按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车辆维修。
(六) 供应商须每季度为采购人提供一次车辆例行检查,供应商派员到采购人检查车辆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车辆缺油、水、电及其他异常情况,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七) 供应商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需及时将情况反映给采购人,在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八) 对采购人车辆供应商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交采购人处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丢弃。
(九) 存在安全隐患的轮胎应及时更换。
(十) ★供应商应建立承修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并向采购人提供维修车辆的有关资料及使用的注意事项。(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一) 如采购人送修车辆在供应商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供应商维修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 供应商除试车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采购人待修复的车辆。
(十三) 供应商须对每年保险到期的车辆进行购买保险及车船税,相关费用按实结算。供应商须对车辆购买全保,交强险及商业险,其中商务业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救护车300万,其它车辆200万)、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司机及乘客)。
(十四) 负责全部送修车辆的年度(含半年审)、季度(营运证)审验工作,并于审验前主动通知采购人做好准备。
三、维修质量要求
(一) ★维修更换所采用零配件必须为正厂配件,维修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的新件,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代新。(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 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时不得再计价收费。
(三) 维修车辆合格出场后,车辆的质量保障期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20000公里或100天。
2. 二级维护、小修:5000公里或30天。
3. 一级维护、小修:2000公里或10天。
4. 喷漆、补漆,保质期:180天以上。
5. 电喷车机电项目保质期:2000公里以上。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供应商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负责无偿维修,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 如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扩大或发生安全事故,维修厂家负责重新免费维修和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四、维修质量标准
(一)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二)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
五、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报价要求:折扣率报价,详见评分标准。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维修费用的说明
(一) 验收标准:供应商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根据“车辆维修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后交采购人审核签字。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字,并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二) 供应商为采购人所购买和更换的所有配件材料需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采购人。
(三) 验收方式:采购人员直接验收签字确认。
(四) 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其中,工时费包括维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材料费即配件价格,在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其中,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供应商征收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自行负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给采购人。
(五) 供应商中必须在厂房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项目工时费报价表、常用配件报价表、投诉电话等。供应商的工时费和配件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用户需求书(附件一)的最高限价,不在目录的常用配件价格不得高于4S店的配件销售价格,须在投标时作出承诺。供应商对待修车辆进行检测和故障判断后,应就修理费向采购人报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开始修理。
(六) 针对事故车辆,经交****点击查看公司不能全赔支付的事故车辆,维****点击查看公司应负责的理赔金额之外,维修差额部分按本项目规定价格计算办法进行最终结算。
(七) 车辆修竣后,供应商应根据实际维修的项目向采购人提交工料费结算清单,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八、★付款方式
维修费用按次结算,即按每次维修产生的实际维修费用及实际的保险费用支付。维修、保险费用经采购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之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给供应商。
合同期间若有新购车辆,参照以上车辆执行。
九、报名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
****点击查看运输部门认定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格证明。
(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根据评分提供所需的资料,提供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意带星号的承诺书)
十、评选细则: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选
综合评分法最总得分由技术部分评分(30分)+商务部分评分(40分)+价格部分评分(30分)所得。
十一、具体要求
(一)供应商将按上述要求,整理好报名资料并装订成册(内容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9月8日下午5:30前前送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小组(院内门诊楼3楼)参与遴选报名。
(二)逾期报名资料未到的,我单位不予受理,贵公司的报名资料为自愿提供,遴选后不予退还。
(三)联系人:李先生,0759-****点击查看093(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40-5:30)
十二、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发现存在虚假信息,将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二)遴选过程中,评委应秉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评分,不得受到外界因素干扰。
(三)预算维修金额仅供参考,以实际维修情况为准。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小组所有。
十三、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9月4日至9月8日 | 上午8:00-12:00、下午2:40-5:30 | 递交报名资料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小组 |
9月9日 | 下午16:00 | 召开遴选会议 |
9月10日 | 上午8:00 | ****点击查看公司 |
9月10日 | 上午9:00 | 官网发布中选结果 |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