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岗区人民医院关于医用耗材、检验试剂、义齿加工、口腔耗材询价供应商遴选公告

【公告】南岗区人民医院关于医用耗材、检验试剂、义齿加工、口腔耗材询价供应商遴选公告

发布于 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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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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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为加强我院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口腔耗材采购配送管理,规范供应渠道,切实保障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及口腔耗材供应安全,经我院研究,决定对本单位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及口腔耗材的供应商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

包1: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

包2:检验试剂供应商遴选;

包3:口腔耗材供应商遴选;

包4:义齿加工供应商遴选;

注:耗材试剂目录及基本配置需求,详见附件。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自然日(一年)。

三、供应商遴选范围和原则

1.遴选对象的全面性:此次涉及的耗材试剂所有在院供应**需要重新参与遴选。

2.遴选结果的处理方式:通过遴选程序的供应商将继续保持供货资格。未通过遴选的供应商,医院将与其终止供货合同。

3.供应商产品种类的覆盖要求:每个供应商按我院提供的耗材试剂目录(附后)进行响应,且供应商响应品规数量须达到每包100%为有效。

4.供应商来源的开放性:遴选范围不****点击查看医院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即医院欢迎新供应商参与遴选,以增加供货的多样性和竞争性。

四、遴选条件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遴选对应类别的配送业务(医用耗材供应商需包含对应耗材经营范围)。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经营,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行政处罚决定。

4.必须具有**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遴选品种的中选价格能在**招采子系统平台上执行线上采购(非挂网产品除外)。

5.同一法人设立的关联配****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活动。

6.产品质量:所供医用耗材试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无不良记录。

7.供应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稳定的供货渠道和及时的配送能力,检测试剂具备冷链运输能力,同时符合我院本次遴选范围中的供应商产品种类覆盖要求。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一)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4.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企业遴选申请表;

5.投标供应商无关联单位投标承诺书(投标单位承诺与其他参与竞标的单位无关联),近3年无行政处罚、商业贿赂或围标串标承诺。

6.供应类别:供应商主要供应的耗材试剂种类情况说明资料。

7.**市内供应及整体规模情况:**市内二****点击查看医院的供应情况,市内每年的业务情况,大体供应规模。

8.其他资料:可参照遴选原则附相关佐证资料进行综合考虑。

(二)所投产品资料

1.产品授权书,如果授权是二、三级的,必须提供逐一级别的授权。

2.产品质量及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保证书(保证书样式由报名供应商自定)。

3.线上产品需提供报价和**省药品和耗材采购平台当前的挂网价格情况,线下产品需提供报价和二级/三级医院采购价格发票及出库单复印件(2家以上)。

(三)材料准备

1.以上所有材料双面打印或复印(每页)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交附件5《医用耗材/试剂/口腔耗材/义齿加工响应报价表》,响应的耗材试剂,如实际耗材名称和公告上的名称不一致时,以注册证上名称为准,先填公告上的名称,再用括号填上实际的名称,如采血管(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采集容器),不能改变耗材试剂目录中的序列号。

3.遴选参与人还应按照《医用耗材(试剂)响应报价表》单独制作表格,预填产品内容,纸质版资料需加盖公章。

六、报名须知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1.现场递交:制作《供应商遴选参与文件》,遴选参与人填报上列《医用耗材(试剂)响应报价表》后,不装入《遴选参与文件》,单独密封,协同遴选参与文件资料一起加盖公章后递交(邮寄)到****点击查看6楼药械科(**区**街200号)

2.邮寄递交:收件地址同上,收件人:马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451-****点击查看9600-680(注明 “供应商遴选报名材料”)。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递交(现场递交以签收时间为准,工作日8:00-11:30 、13:00-16:00;邮寄递交以签收日期为准,截止4月24日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三)参加报名的企业须保证递交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四)电子版《医用耗材(试剂)响应报价表》及响应文件以PDF版发送到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26.com;《遴选参与文件》格式及排列顺序见本公告自行整理。

(五)院内比选时间另行通知,供应商线上参会。

七、监督管理

比选全程审计、行风监督,监督电话:****点击查看9701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如有疑问可联系马老师、孙老师咨询(电话:0451-****点击查看9600-680)。

附件:1.法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信用声明函

4.遴选供应商承诺函

5.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

6.配送企业调查问卷

7.医用耗材(含检测试剂及口腔类耗材)响应报价表

8.医用耗材、试剂、口腔科耗材、义齿加工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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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集采医用耗材、检验试剂、义齿加工、口腔耗材询价目录.xlsx

附件1—附件8内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