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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联系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联系人电话:****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点击查看环境监测站关于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概述:
1.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环境监测站关于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2.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全自动流动注射 分析仪设备 | 1.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建设验收(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 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文件格式”的《响应承诺函》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点击查看环境监测站关于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响应文件格式”的《响应承诺函》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三、 获取磋商文件:
1. 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3.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需额外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8日上午09:00~09:30;
2.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上午09:30;
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淡水人民四路锦新大厦9楼901房(****点击查看);
4. 磋商时间:2025年04月28日上午09:30;
5. 磋商地点:**市**区淡水人民四路锦新大厦9楼901房(****点击查看)。
五、 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 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代理机构将在(https://www.****点击查看.cn/)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采购公告。
备注:购买了磋商文件,因自身原因无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六、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南亨西路11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52-****点击查看51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淡水人民四路锦新大厦9楼901房
电 话:0752-****点击查看183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先生
电 话:0752-****点击查看183
发布人:****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