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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医用防护、医用气体及医护对讲系统安装工程(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用防护、医用气体及医护对讲系统安装工程(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为: B包:医用气体及医护对讲系统工程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路52号18号厂房 成交金额:48886.00元 B包:医用气体及医护对讲系统工程
现在更正为: B包:医用气体及医护对讲系统工程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孙伯大街34号 成交金额:56700.00元 B包:医用气体及医护对讲系统工程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原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区毓璜顶街道西大街38号、39号 联系电话:0535-****点击查看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港**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 联系电话:0535-****点击查看998 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政君、张晓菁 联系电话:0535-****点击查看998 十、附件 1.磋商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原因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将供应商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的,应同时发布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报的业绩情况,只发布项目名称、合同相对方单位名称、标的。 7.最终报价表 8.**省专家薪酬支付表 9.最终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