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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我委自即日起公开征集2021年**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没有食品安**家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食品安全要求、与地方特色食品的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与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等。
(二)需要修订的**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相关要求
(一)地方特色食品,指在部分地域有30年以上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包括地方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涉及的安全性指标或要求现有食品安**家标准不能覆盖的食品。
(二)立****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委已立项或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家标准项目重复。
(三)立项建议应当一并提出标准起草单位,起草单位为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点击查看协会等,具有标准研制相关工作经验,能够提供相应保障条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起草工作。鼓励上述单位共同承担标准起草工作。
(四)立项建议应当有充分的研究数据和结论支持,提交立项建议的同时应当提供相关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等支持性材料。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立项建议时,应填写《2021年**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加盖单位公章后,附****点击查看卫生监督所(省食品****点击查看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二)立项建议征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报送的立项建议,经过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通过后列入2021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点击查看监督所食品标准处 赵素萍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0023
地 址:****点击查看央路42号
邮 编:210008
附件:1. **省2021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立项建议书
2. 建议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起草人员
****点击查看
2021年3月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