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乌鲁木齐市血液中心献血方舱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乌鲁木齐市血液中心献血方舱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6-09-17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献血方舱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7-1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车**路170号

被投诉人1:****点击查看中心

地址:**市**区平顶**一路33号

被投诉人2:**拓源****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区龙盛街898号中央公园S6栋5层

相关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市高新区庆北道39号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人分项报价表中34项产品标注“无品牌”,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应认定中标无效;2.中标产品“专用采血椅(芝华仕K621)”多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实际得分存疑;3.中标人将经营范围不含家具制造、不具备生产可调式采血工作椅能力的**东****点击查看公司填报为生产厂家,属于提供不实信息。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招标文件未将“品牌”设定为实质性要求,投诉事项1不成立;****点击查看投标产品“专用采血椅(芝华仕K621)”多项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2成立;采血工作椅的生产、销售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不强制在营业执照中体现,投诉事项3不成立。本机关在受理本次投诉事项过程中,发现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储物柜、休息椅等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产品,违反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启动监督检查程序,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点击查看血液中心限期改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规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点击查看

2026年09月16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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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医疗类项目共招标过 98 次; 共合作医疗供应商 45 个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乌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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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医疗设备, 中标 1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新疆, 中标 1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6 次, 中标金额 8.52 万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44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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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医疗设备, 中标 10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新疆, 中标 10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6 次, 中标金额 47.52 万
西安****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医疗设备, 中标 6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新疆, 中标 3 次, 占比 5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 次, 中标金额 27.44 万
新疆****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医疗设备, 中标 158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新疆, 中标 158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70 次, 中标金额 783.62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