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主体: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点击查看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点击查看公司投标),****点击查看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点击查看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业绩要求(开标前需进行信息公开):(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至少1个合同的陆地石油装置或FPSO或LNG或FLNG或海上风电或海洋平台或船舶建造期间管线酸洗或脱脂或磷化服务服务验收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类合同累计订单金额200万元及以上。(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合同(或订单)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业绩合同甲方签署或盖章的:验收合格证明或结算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服务验收的证明材料)。(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