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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医保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现行价格平移和总量平衡原则,****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并删除部分整合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起草形成了《****点击查看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5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局。以单位名义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加盖公章。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电话:0570-****点击查看757
附件:****点击查看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点击查看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点击查看保障局,****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点击查看医院:
****点击查看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决定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并****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项目价格;
二、删除部分整合前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三、****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等相关工作,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密切关注执行情况及效果。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的,请及时向我局报告。
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部分需删除的放射检查类现行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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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