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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接受委托,就****点击查看2025年上半年新冠病毒变异监测测序试剂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上半年新冠病毒变异监测测序试剂项目。
2.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预算金额:162000元。
5.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采购一批新冠病毒变异监测测序试剂。
5.2标段内容(范围)及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
5.3交验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4交验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完毕。
5.5质量要求:合格。
5.6质保期:1年。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资料)。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