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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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现有医疗机构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拟延续事项符合相关定。现将医疗机构合格名单公示如下:
1. ****点击查看卫生院
2. ****点击查看卫生院
3. ****点击查看街道岳家村卫生室
4. ****点击查看街道小胡村卫生室
5. ****点击查看街道东大街一街卫生室
6. ****点击查看街道邹庄子村卫生室
7. ****点击查看街道大湖村卫生室
8. **峤山镇徐家村卫生室
9. **夏庄镇赵家岭村卫生室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点击查看来信(需寄快件或电子邮件)、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点击查看社会****点击查看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633-****点击查看002
电子邮箱: jxxzspfwjshswk@rz.****点击查看.cn
****点击查看
2025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