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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针对“远程胎儿监护第三方**”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内容:远程胎儿监护第三方**项目 服务期三年
三、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应按照下列顺序提供如下资料:(注:以下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产品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远程胎监设备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远程胎监设备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远程胎监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5、制造商或总经销商对投标单位委托授权书复印件;
6、投标人员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一览表: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胎儿监护仪 品牌型号 | 胎儿监护 生产厂家 | 投标单位 | 投标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远程胎儿监护** |
8、远程胎儿监护第三方**项目技术需求应答表(见附表1)
9、服务承诺书:(派驻专业专项技术人员对该项服务进行院内工作,提供****点击查看服务所需的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并负责软硬件的维保、维修,24小时响应等);
10、投标单位技术能力:生产或经营水平、技术力量、员工配备等的简要介绍;
11、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公告截图等凭证);
12、胎儿监护仪产品彩页;
13、投标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4、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16、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17、提供递交投标文件前一周内“信用中国”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查询截图。
(二)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并用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密封,封面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投标项编号、名称等;
2、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3、规定时间内未能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招标;
4、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信息公告,按公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本项目开标、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经核对若发现投标单位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或无法完整提供相关原件核对的投标单位将被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6、如投标单位存在违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虚假应标、恶意串标等情形,以及开标结束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情况,该投标单位1年内不得参加****点击查看医院内部招标项目;
7、目前属于我院限制参与招标的名单内的单位,必须根据发布通知之日起限制时间结束后方可继续参与我院内部招标的项目。
8、若遇特殊情况延迟招标或更改技术项目、指标,将提前声明;
9、为维护招标现场的秩序,各投标单位代表禁止在招标现场接打电话,与评委谈论等与招标无关的行为(经现场评委同意,与招标项目相关内容的情形除外);
10、投标文件一式一份,不退还;
1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2、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即:****点击查看。
四、公告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1日
递交标书时间:2025年 3月12日14:00—17:00
递交标书地点:**市**新区塘沽**路15号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新区塘沽**路15号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联 系 人:孙瑞仙
联系电话:022-****点击查看1106
****点击查看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