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卫生健康总医院中医院医疗中心医疗器械采购公告

宁都县卫生健康总医院中医院医疗中心医疗器械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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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院临床科室需要,需采购一批医疗器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内容: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首先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新版)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旧版),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无需提供)。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17:30。

2、报名方式:通过****点击查看设备科现场或邮箱报名(****点击查看@163.com),未报名者不得参加。

3、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谈判方式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谈判时供应商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及附件中说明需要提供的资料并胶装成册密封,资料一正二副共三份。

2、供应商对自己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则取消参与议价的资格;

3、谈判开启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不能超过预算价,符合所有参数且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最终中标方。谈判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8月26日15:30

地点:****点击查看门诊五楼501室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3866


附件1.言语评估治疗仪(设备名称:语言障碍康复评估训练系统)

附件2.吞咽治疗仪(设备名称: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

附件3.中药熏蒸机

附件4.腹直肌修复仪(设备名称: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

附件5.盆底治疗仪(设备名称:盆地表面肌电分析及生物反馈训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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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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