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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区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能力提升-****点击查看中医康复科设备采购(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点击查看开发区滨漳路20号综合楼(二楼)
中标金额:26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中频治疗仪(医用) 品牌:**翔宇****点击查看公司 规格型号:XYZP-ID 数量:1套 单价:6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安云、罗红平、罗前英、贾成海、谢云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
收费金额:322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点击查看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条款支撑材料(电脑恒温蜡疗仪和熏蒸治疗机),符合性评审未通过。
4、中标供应商业绩:(1)合同名称:****点击查看卫生院康复设备采购。
5、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8.33分。
6、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祥泰路鸠兹家苑
联系方式:0553-****点击查看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万悦城领寓1407-1408室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0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亮
电 话:139****点击查看0655